我國植樹節的發展
1912年5月,孫中山任臨時大總統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成立不久設立了農林部,下設山林司,主管全國林業行政事務;
1914年11月,頒佈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 ;
1915年,幾位林學家上書北洋政府農商部長周自齊,倡導以每年清明節為“中國植樹節”;
1915年7月,在孫中山的倡議下,當時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規定了以每年清明節為植樹節。自此中國有了植樹節;
1928年,為紀念孫中山逝世三週年,國民政府舉行了植樹式。以後為了紀念孫中山先生,把他逝世的那天,即3月12日定為植樹節;
1979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提議,正式通過了將每年的3月12日定為中國植樹節的決議;
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1984年9月,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總則中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從而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範疇。
光澤縣檢察院為進一步落實好青山綠水守護職責,每年都積極參與到縣植樹節活動中,為我縣生態環境的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由於疫情的影響,今年的植樹節比較特殊,光澤縣檢察院的幹警們紛紛選擇“雲種樹”的方式,即通過“螞蟻森林”種下一顆虛擬樹苗,用低碳生活的養分滋潤其茁壯成長,最終在現實沙漠中真正種下一棵屬於自己的樹,以此繼續著自己保護生態環境的初心夢想。
許多小夥伴已經種出了好多顆大樹啦~
你還不趕快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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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林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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