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ackal
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去回答。
首先,从平常(常态)的角度去看,社区管理单位“强制业主到指定地点值班”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除了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因依法执行公务以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无权强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其次,从特殊的时期、特定的条件下,因人民政府及执法机关有通令、公告下发,需要社区及全体公民遵守、执行,而社区临时行使部分管理职能,是允许的,可取的。作为公民,应予配合,不得有误。当然,“强制值班”是值班,是社区自己的工作,不应强制其他人去做。
2020-03-13 17:01:55 佚名
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去回答。
首先,从平常(常态)的角度去看,社区管理单位“强制业主到指定地点值班”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除了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因依法执行公务以外,任何单位和组织都无权强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其次,从特殊的时期、特定的条件下,因人民政府及执法机关有通令、公告下发,需要社区及全体公民遵守、执行,而社区临时行使部分管理职能,是允许的,可取的。作为公民,应予配合,不得有误。当然,“强制值班”是值班,是社区自己的工作,不应强制其他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