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法院院长带头网上开庭 推进在线诉讼常态化



(甄晓霞 李忠勇)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井陉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开展网上诉讼活动。3月10日下午,院长闫建芳带头网上开庭,“隔空”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起到了网上诉讼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1月19日,井陉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杜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侵犯了道路公共交通安全,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向井陉县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闫建芳院长为了带动全院网上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亲自网上审理此案。开庭之前,他首先提前与公诉机关及被告人取得联系,详细沟通了庭审事宜,而后多次与被告人进行电话及微信联络,告知其网络开庭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帮助被告人做好开庭准备。在庭审中,检察院张爱国检察长担任主诉公诉人,并宣读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法院闫建芳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经过40分钟庭审,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检察机关当庭作出的调整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疫情防控期间,井陉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网上诉讼工作,院长、副院长都带头披袍上阵,积极倡导网上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庭审流程,规范庭审行为,实现在线诉讼常态化。截止3月10日,该院已在网上立案46件、网上送达130次(成功109次)、网上阅卷成功33次、网上质证34次、网上开庭31次、网上调解成功12件,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


井陉:法院院长带头网上开庭 推进在线诉讼常态化

图为闫建芳院长在网上开庭的情形

井陉:法院院长带头网上开庭 推进在线诉讼常态化

图为闫建芳院长在网上开庭的情形

井陉:法院院长带头网上开庭 推进在线诉讼常态化

图为闫建芳院长在网上开庭的情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