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琴同志病休的公示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在编人员规范管理,加强民主监督,保证病休情况的真实有效性,现将金琴病休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金琴,女,40岁,汉族,桃花江镇人,系我中心在编职工。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多次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县人民医院治疗。2018年底,经湘雅三医院确诊病情后,本人提出申请病休。经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已批准其病休一年(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金琴病休期间,单位呈报县财政局,从2019年元月已停发其工资。

2020年,本人申请,由于病情没有好转,仍无法胜任工作,继续申请病休,停发工资(暂定一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上级要求,就金琴病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3月10日—3月16日),欢迎大家向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电话:07378822746。

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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