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是“卖国贼”吗?看他与外国使臣的趣事

自从同治九年(1870)办理天津教案起,李鸿章成为清政府对外事务中的主要负责人,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中法新约》、中日《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等,从而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因此,他屡屡被时人以“卖国贼”称之。

李鸿章是“卖国贼”吗?看他与外国使臣的趣事

客观而言,李鸿章签订这些卖国条约,只是按照清统治者的意志行事,他不过是清廷卖国的替罪羊而已,但他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一方面,他为了迎合统治者主和的需求,对于列强提出的条件,几乎是全部答应,这一点是他值得诟病的一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他尽力在“弱国无外交”的艰难处境下,试图为国家争取一丝生存空间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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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签订

李鸿章的外交方针之一是在列强环伺,外侮日甚的环境下,尽最大可能以夷制夷,对列强能妥协则妥协,能利用则利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李鸿章达到了这个目的,不过他也有失策的时候。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鸿章赴俄谈判,签订了《中俄密约》。临行之前,他对来访的黄遵宪说道:“联络西洋,牵制东洋,是此行要策。”却没有想到此行却是开门揖盗,为沙俄势力进一步侵入中国提供了方便。所以黄遵宪称他是“老来失计亲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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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雕像

李鸿章一向自诩天朝大国,在许多场合上,他都表现的极为自矜,可能也是痞子气的一种体现。李鸿章与洋人的趣闻很多,中日甲午战争后,他兼任总理衙门事务,过去,衙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外国使节来访,必好茶好果招待,一年花费不少。李鸿章有心革除,但他没有事先明令禁止,而是等待茶果上来时,他当着外国大使的面,令仆人撤下去,并立下新规定:以后凡是使节初次来访,仍是端出果酒招待,再来则一律清水招待。各国大使面面相觑,非常尴尬。

对于无礼的外国使臣,李鸿章也针锋相对。光绪二十三年(1897),李鸿章接见法国公使施阿兰。施阿兰少年得志,心高气盛,态度傲慢,不将李鸿章放在眼里。两人交谈几句后,李鸿章突然问道:“阁下今年贵庚?”施阿兰如实相告。李鸿章笑道:“你和我孙子同岁啊。去年我在巴黎时,曾经与你的祖父相谈甚欢,我们是极好的朋友。”施阿兰的脸马上涨红了。不再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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