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產權制度”與“工匠精神”的迴歸

淺談“產權制度”與“工匠精神”的迴歸 (2018.6.7)


週六假日,與同事Z先生相約一起去香港購物。

因為是兩個大男人,購物就是購物,我和他一到香港就直奔某商場,三下五除二就將置辦的東西一氣買完,之後有些無所事事,閒逛了兩圈至午飯時間,又摸索著進到了一家美食城。

不同於內地美食城的成片面積和富麗堂皇。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巴掌大的地方都會被充分利用,所謂 “美食城” ,也不過是八九家“擠”在商場一層的小餐館。地方吃緊卻也齊整排開,空間利用錯落有致。

仔細端詳每一家小餐館,鄙人發現,他們的招牌均不約而同地冠以“XX記餐點”、“XX 記燒臘”、“XX記燒鵝 ” 的老字號抬頭。“XX記”便是創始人的姓氏,昭示著這是一家代傳的門族生意,有的還備註 “始於19xx年”的落款,大方示人;在一家餐廳正門,鄙人還看到了一尊高掛的創始人畫像,圖中的長者慈眉善目、笑臉迎人。

雖然每家店面都不大,但正值用餐高峰,裡裡外外還是坐滿了食客,掌勺的廚師多是四五十歲的男士,衣冠整肅、神情嚴謹,切肉、調汁、熬湯、配菜等一些列動作連貫呵成、用心用力,嫻熟而一絲不苟。

我和Z君一人點了一份“成記”的招牌牛腩飯,服務生禮貌熱情,分分鐘便將食物送至面前。這一家的牛腩肉爽口勁道,米飯嚼起來也細軟綿柔,格外甘香;不同於內地類似套餐 “新鮮出爐” 時的 “熱氣騰騰”,“成記”的牛腩飯溫度適宜,不論是米飯還是肉菜均可入口即食,而不必守著燙口的飯菜待冷卻,更免去了掂起勺子翻來攪去的尷尬。

也許是餓了,也許就是“吃貨”的本性使然,我與Z君狼吞虎嚥,很快便將到手的美味“消滅”殆盡。吃罷,我與Z君仰座吃茶,回味雋永。一頓飯下來,除了美食,更令我等賞心悅目的,卻是一種久揮不去的的“香港味道”。

無獨有偶,晚上回到住處看電腦,無意中點開了一部名為《壽司之神》的日本紀錄片,影片描述了日本廚師 “小野二郎”的壽司店,盡述了主人公小野先生一行人無與倫比的職業精神,平凡之中不平凡。

或許,對香港美食的精彩回憶,亦可在這部《壽司之神》的紀錄片中找到共鳴,即一種對工作、對事業之“工匠精神” 的極致追求。

這部《壽司之神》的影片近年很火,片中隱射的“工匠精神” 也經常被國人提及。國人由此被經常告誡:我們與日韓、臺灣,香港等地諸多所謂“做人做事”的差距,首先便來源於國人態度的不專,即我們缺乏始終如一的“工匠精神”。

並且更惡劣的,在中國很多領域,所謂“精神”根本就是奢談,尤其在餐飲業,“宰客”、“糾紛”,“跑路”、“缺斤短兩”、“食品安全” 等問題早已見怪不怪,國人除了氣,就是罵,“工匠精神” 缺的可不是一兩半兩,而是百噸千噸。

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對此觀點亦深表贊成並感同身受。

然而,就是在那一天的《壽司之神》觀賞中,通過片中的主人公的口說親述,結合日本經濟特點,鄙人不經發現了更多值得一提的細節:

《壽司之神》裡小野老先生的壽司店是自己的店,即他擁有該飯店的全部產權;

小野先生的兒子也參與經營,並且是該飯店毋庸置疑的產權繼承人,小野先生百年之後,其子將子承父業,保持永續經營;

只要小野家族願意,並經營有序,就可以做到百年老店;

比照起同一天的香港美食之旅,我斷定香港的“XX記”飯店也同樣符合上述條件。否則他們也不會輕易懸掛創始人的畫像,並不遺餘力地展示“始於19xx年”的廣告語的。

所以,他們都是產權清晰的“百年老店”。

我們中國人到底卻不缺乏“工匠精神”? 我不好說,只是忽然想起了幾年前的另一個新聞:

多年前,許多滿懷理想主義的文藝女青年,揹著挎包來到麗江,以20年租金的合約,租下當地的農家屋,投資100多萬,自行設計、裝修、工藝美化、增蓋新房……開起了客棧,悉心經營起自己的小業,也經營著自己心中的生活方式。

她們認認真真經營,不乏一點一滴的心血,不乏所謂的“工匠精神”,終於,品牌效果漸出,很多遊客趨之若慕,漸漸門庭熱鬧。

只是,人氣回來了,房東也回來了。

毀約!

媒體調查發現,在麗江古城,房東毀約普遍,投資、隱居的承租戶或逃離或反抗。而為逼走承租戶,剪電線、恐嚇客人,甚至潑糞……各類強行漲租手段層出不窮。

媒體稱:房東單方面毀約事件在麗江越演越烈。古城房東違約率可能超過80%。

可見,在不屬於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勞作經營,戶主說趕就趕,說搶就搶,即使有心做到了“工匠精神”,依然還是沒什麼卵用。

孟子曰,無恆產者無恆心——放在這裡,就是表明:“沒有產權,就不敢做百年老店”。

是的,注意這裡的措辭,不是“不會”,也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不敢做百年老店,就只能短期經營。經營者行為越是短期,就越是不規範,宰客力度就越大,想想這幾年報道的“青島大蝦”、“哈爾濱野生魚”,和一到旅遊旺季就屢見不鮮的消費糾紛。

因為這些小飯店、小旅店的經營者心裡很清楚:地方不是自己的,口不口碑的無所謂,為他人(房產主)做嫁衣裳,絕非理性選擇。

產權經濟學告訴我們,做為產權的所有者,哪怕這個人人品再低劣,他也會象愛護眼珠一樣,保護這項財產。相反,如果產權不歸屬於當事人,哪怕他道德再高尚,他也會短期經營,惡意操盤。

對於擁有自己全部產權的“壽司之神”小野老人,和香港美食城裡眾多的"XX記"企業主來說,“百年老店”、“工匠口碑”是最符合他們根本利益的,所以才能如此經營。

而對於產權虛空、有名無實的小老闆來說,越是維護客戶,悉心經營,可能越是傷害自己。相反,短期經營惡意操盤,能撈一票算一票,看似不理性,但卻有著一定的“經營邏輯”。而客戶除了感嘆誠信不復,世風日下,卻無可奈何。

良性的產權制度,能夠讓經營者主動積極的維護客戶利益,因為客戶利益與他同體化,損害客戶,就意味著損害自己。劣質的產權制度,讓經營者的利益,與客戶利益形成對沖,越是維護客戶利益,對自身的利益傷害就越大。

說到這裡,鄙人感嘆:要想讓國人徹底獲得安全感與幸福感,終互害模式,就必須首先疏理對沖的產權,做到“讓耕者有其田,經營者有其屋,有恆產者有恆心,有恆心者立恆業。”才能確保經營者與客戶的利益同體化,從而相互保護,喚醒“工匠精神”的迴歸。

但願以後足不出境,也能吃到一碗地道的“牛腩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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