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免政策落地 北仑区2.46万家企业将享受超11亿元“礼包”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惊喜。2月份我们公司已经享受到社保费减免35.6万元,到6月份,可以累积享受到社保费减免178万元。这对于正在复工复产的公司来说,确实是雪中送炭啊!”3月11日,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刘燕儿高兴地说。

据了解,这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将为全区24600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社保金额逾11亿元,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运营成本,轻装上阵,克服难关。截止目前,2月份的2.3亿元社保费减免已经落实到位。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和《关于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11号)相关文件精神,此次社会保险费减免对象为:依法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减免险种为:包括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其中,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北仑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行企业“零跑腿”,符合享受条件的单位不需要提出申请和提供材料,只需照常在税务部门的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申报和发起扣款,完成社会保险费应缴部分(主要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减半征收部分等)缴纳操作,即可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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