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25號)
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安全有序流動通告如下:
一、繼續實施“外防輸出、內防擴散、嚴格管控”策略,切實履行離鄂通道管控屬地責任,牢牢守住離鄂道口。
二、縣域內出行,通行規則由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
三、市域內出行,低、中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在市內安全有序流動,高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可以與市內流入地採取“點對點”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國、省、縣道恢復有序通行,市際、縣際防疫卡點負責驗碼、測溫。
四、省內出行,遵守目的地通行規定辦理出行手續。中、低風險地區人員離黃,憑健康碼“綠碼”,經市際、縣際防疫卡點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後放行。高風險地區人員離黃,憑健康碼“綠碼”,可以與省內流入地採取“點對點、一站式”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經市際、縣際防疫卡點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後放行。
五、前往省外務工人員、外省滯留在黃返鄉人員(北京市除外),持目的地社區(村)或單位接收證明、出發地社區(村)健康證明或健康碼“綠碼”,向出發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外出務工人員返崗,幫助外地滯黃人員返鄉。經省際、市際、縣際防疫卡點檢查、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後放行。
六、返黃來黃人員納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中、低風險地區返黃來黃人員,憑出發地社區(村)健康證明或健康碼“綠碼”,經市際、縣際防疫卡點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後准入。高風險地區返黃來黃人員,應出示目的地社區(村)或單位接收證明。
七、高速公路憑電子通行證出行。“點對點、一站式”運輸車輛,可向縣級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辦理電子通行證。其他自駕車輛不得駛入高速公路。
八、所有流動人員,需佩戴口罩,主動亮碼,接受測溫。確實無法申領健康碼的,可憑出發地社區(村)出具的健康證明出行。離黃人員到達目的地後,要主動向流入地社區(村)報備,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有關規定。
九、各縣(市、區)發佈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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