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秦始皇一統天下開始建立封建皇權,歷經一千多年的發展,等到明朝時,封建皇權和中央集權已經發展到極致。因為明太祖不滿丞相攬權太過,一怒之下殺死胡惟庸,甚至把自秦時起便有丞相制度也徹底廢除,把管理六部的權利全部收歸,一時間皇權達到了頂峰。

但是畢竟明朝是疆域遼闊的大國,俗事俗務紛雜繁多,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以皇帝一己之力是完全無法治理的。最終皇權再次引入內閣制度,而逐漸獲得權利的內閣制度反過來又開始影響皇權。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明朝初期,宰相被朱元璋廢除,但由於皇帝工作量過大,明成祖時期,內閣制度正式建立,起初內閣僅擁有議政權,具有典型的特徵

明朝初期,丞相胡惟庸掌權獨大,行事甚為獨斷轉專行,惹得明太祖極為不滿,最終以圖謀不軌的罪行株連其九族。

但是皇帝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因此朱元璋借胡惟庸一案廢除了丞相制度,將丞相擁有的統領六部的權利重新收歸皇權,其他權利分歸六部所有,自此明朝的皇權統治達到了一個頂峰。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雖然皇權得到了鞏固,但是無形中也加大了皇帝的工作量,在之前丞相仍然存在之時,皇帝還需要日理萬機,何況現在是無人可用的狀況,因此重新設置政務的協助機構就是勢在必行之事。在這種情形之下,皇帝選拔殿閣大學士,輔助其處理政務,以顧問的形式參與政治生活。

在明成祖即位之後,內閣制度才正式建立。

“成祖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值文淵閣,參預機務。內閣之預機務自此始。”

內閣制度是皇帝的諮詢政務的機構,因此只有議政權,需要依附皇權,聽命於皇帝,並沒有切實的權利。在明朝中期,內閣發展到了鼎盛時期,這時的內閣甚至可以左右皇帝的決策,而等到張居正成為首輔之後,更是權傾朝野,形同丞相一職。但是到了後期,明朝皇帝開始不理政務,依附皇權的首輔也自此衰落。

內閣大臣並沒有決策權,他們所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對於具體政務的建議傳達給皇帝。大臣們把自己的意見寫在一張紙上,然後貼在奏摺上,這種稱為“票擬”。之後內廷的太監將奏摺送至皇帝面前,皇帝再對奏摺進行批紅。

由此可見,內閣大臣的權利還受到太監的轄制,如果太監權大,又與內閣大臣有嫌隙,那麼經過票擬的奏摺可能呈不上皇帝的面前。因此內閣首輔想要積蓄政治權力,就需要和太監合作。

內閣制度具有三個典型特徵,其一就是內閣從始至終一直都是皇帝的輔佐幕僚機關,只是為皇帝提供朝政的意見,其本身並不具有決策權。

即使是在內閣發展的典盛時期,首輔張居正獨攬大權,位權等同於丞相,朝政盡在他的掌握之中,但是內閣的本質仍然沒有改變,仍然是一個輔佐皇帝處理朝政的行政機關,不過還是依附於皇權之上的工具。甚至張居正還需要和太監馮保合作,才成功獲得政治的主動權。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其二就是內閣和皇帝關係密切,但是矛盾卻十分突出。因為內閣的權利來源於皇權,同時內閣輔佐皇帝處理紛雜事務,藉此皇權得到了擴大,因此二者關係密切。

但是皇權和內閣權利彼此相互制約,一旦內閣勢大必然影響皇帝決策和朝廷一干事務,從而制約皇權;而為了維持高度集中的皇權,皇帝必然會想方設法約束內閣權利,減少其對朝政的影響,因此兩者矛盾不斷。

其三是內閣內部爭鬥不休。必然,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爭鬥,文人也擅長於內鬥,同時隨著中後期內閣掌管的權力越來越大,內閣內部的爭鬥就愈演愈烈,官員們爭鬥不休。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內閣與皇權關係密切,出現皇權壓制內閣和內閣約束皇權的局面

(一)皇權壓制內閣

明朝皇帝之所以創立內閣,只是借大學士之手減輕朝政的繁重,其實就相當於讓翰林院參與議政。但是內閣大臣只是給出自己的意見,皇帝究竟採納與否,還是皇帝自己做決定,甚至票擬還是交由宦官上呈。由此可以看出在明朝初期,內閣不過是一個給予朝政意見的中間機構,並沒有粘上半分實權。

內閣的職能非常簡單,在《明史》中有相關記載:

“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大學士們獻給皇帝朝政意見被稱之為“獻”,皇帝如果同意其意見,即為“獻可”,如果皇帝和大臣意見相左,那麼大臣就會上諫勸告皇帝,即為“退否”。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但是最終決定權還是在皇帝之手,同時內閣的地位也取決於皇帝,皇帝接受票擬數目越多,內閣大臣的地位越高。

內閣制度建立的初衷之手為了輔佐皇帝,但又不能像丞相那樣勢力大,但是內閣大臣畢竟是皇帝近臣,因此容易得到政治權力,於是皇權就長期處於壓制內閣的狀態。

(二)內閣制約皇權

雖然明成祖對於內閣大臣的職能曾經明令限制,不准他們沾手六部之事,或者兼任其他職務。但是如上文所說,內閣畢竟屬於皇帝近臣,又沾手各項朝政事務,因此在明成祖去世之後,他的兒子明仁宗大力提拔內閣大臣,讓內閣大臣兼任某些實權部門的職位,因此大臣們逐漸擁有了一定程度決策權。等到了嘉靖時期,內閣大臣的權利再次擴大,六部皆在內閣的統領之下,而內閣首輔逐漸成為文官之首。

在明仁宗在位期間,內閣首輔的地位已經和漢唐時期的宰相類似,在《明史》中有記載這一事件:

“至仁宗而後,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

從兩個例子中就可以看出內閣對於皇權的轄制。其一就是上文說到的張居正大權獨攬,在張居正任首輔之時,六部的權利盡收內閣,而張居正又是皇帝的老師,可以擅自處理朝務,因此張居正代表的內閣很容易就壓制了皇權。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其二,在皇帝任命翰林大學士為內閣大臣輔佐處理朝政之時,皇帝也提高了宦官的地位,其目的就是為了牽制內閣的權力,減少內閣對於朝政決策的影響。從這其中也可以看出內閣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抑制了皇權,因此皇帝才拔高了宦官,以此對抗,平衡皇權。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內閣制度在發展過程中雖出現制約皇權的現象,但是歸根結底還是為維護皇權的統治,成為國家正常運轉的基礎,提高了皇帝的辦事效率,對維護皇權有著積極的作用

雖然內閣在後續發展中制約了皇權的存在,比如崇禎皇帝就曾經多次替換內閣成員,希望以此降低內閣的政治影響力,但是歸根究底,內閣制度還是為皇權統治服務的。

因為一開始廢除丞相之後,皇帝的政務陡然增多,皇帝分身乏術,其實皇權的中央集權其實是出於一種被遏制的情況。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但是當皇帝任命內閣之後,皇帝可以遊刃有餘地處理政務,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皇權統治。同時內閣的權力和六部的權力基本是對等的,因此皇帝採用內閣制度等同於為皇權治理構建了有一個較為穩定的平衡,有效地實現統治集團統一的權力秩序。

再者內閣是一種中介組織,他能夠溝通朝臣與皇帝之間的政治交流,減少溝通障礙,促進朝臣意見的表達。同時內閣大臣可以為皇帝提供諮詢,促進皇帝決策的正確率,提高皇帝處理政務的效率。

而在明朝後期,皇帝懈怠政務,內閣的作用就更加明顯重要了。明朝後期皇帝甚至可能數月數年不上朝、不理政,而就是靠這些內閣大臣保持國家正常運轉的。

而且內閣大臣都是翰林出身,都是儒家弟子,有強烈的政治觀念和家國思想。因此把這些人組成內閣,而內閣再影響皇帝決策,這樣無形中就把儒家思想、德治、孝治觀念傳遞給了皇帝,可以勉勵皇帝,促進德政仁政的發展。

明太祖朱元璋因為惱火丞相胡惟庸專權,誅殺他九族,甚至牽連數萬人,連傳承了幾千年的丞相制度也一併廢除。雖然在廢除丞相制度之後,皇權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大,但是皇帝的困境接踵而來,皇帝分身乏術無法處理繁重的朝務。

從“議政”到“掌權”,明朝內閣制度是對皇權的制約還是維護?

因此在朱元璋時期,他試用翰林學士輔助處理政務,明成祖時期確立內閣制度。但是內閣制度本質上只是一箇中介機構,大臣們在閱讀奏摺之後寫下意見供皇帝批紅翻閱。

但是內閣和皇帝之間關係密切,內閣權力來源於皇帝,皇帝對內閣的信任程度決定了內閣的地位高低。因此隨著皇帝對於內閣的信任,內閣權力不斷髮展,直到張居正為首輔時達到頂峰,一度壓制皇權,在之後皇權和內閣發生幾多爭鬥。雖然內閣可能限制皇權,但是從其本質而言還是對皇權的維護起到了積極作用。

參考歷史文獻:

《明史》

《明會要》

《張太嶽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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