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公安局原調研員武斌被雙開!19歲從警,在德陽公安局幹了36年

德陽市公安局原調研員武斌被雙開!19歲從警,在德陽公安局幹了36年

據四川德陽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德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原調研員武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武斌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干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犯法,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助長黑惡勢力坐大成勢;違反規定打探案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縱容配偶長期向涉黑人員出借鉅額資金獲取高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武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犯罪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武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武斌簡歷

武斌,男,漢族,1964年5月生,四川中江人,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8月至1989年2月,在德陽市公安局工作;

1989年2月至1991年4月,任德陽市公安局副科級偵察員;

1991年4月至1992年9月,任德陽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助理;

1992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德陽市公安局治安處副處長;

1997年7月至1999年5月,任德陽市公安局治安處政委;

1999年5月至2000年7月,任德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

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德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

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2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機關黨委書記;

2002年7月至2005年8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機關黨委書記;

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

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2012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德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調研員;

2019年5月至今,任德陽市公安局調研員。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