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豬”捲土重來,農村農業部、公安部罕見聯手嚴厲打擊

肺炎疫情在我國剛有好轉趨勢,“炒豬團”就坐不住了。

自我國2018年8月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以來,部分地區就出現了“炒豬”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勳給出的解釋,“炒豬”的主要流程是:“炒豬團”先向養殖場、養殖戶的豬群邊丟棄死豬,或是投放帶非洲豬瘟病毒的餌料,然後散佈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誘使養殖場戶出現恐慌性拋售,再大幅壓低生豬價格,從而牟取暴利。且該行為也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

3月12日,農業農村部接到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經四川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在樂山市五通橋區冠英鎮查獲的一輛來自外省的生豬運輸車中,排查出非洲豬瘟疫情。查獲時,該車輛共載有生豬111頭,死亡7頭。

儘管疫情發生後,當地已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迅速對所有生豬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對相關處置地點、沿途道路及運輸車輛等進行徹底消毒,但該事件還是引起了政府的重視。再加上 3月3日,2020年我國第一起豬瘟事件——湖北神農架發現野豬被感染上非州豬瘟的發生,農業農村部與公安部聯合出擊,對無底線“炒豬”行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3月12日,農業農村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打擊“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要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嚴厲打擊“炒豬”行為,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


“炒豬”捲土重來,農村農業部、公安部罕見聯手嚴厲打擊


一、加強行刑銜接,加大對“炒豬”行為的打擊力度:各地農業農村、公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研判會商等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屠宰病死豬,惡意傳播動物疫病,隨意散播疫情謠言等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形成監管及偵查打擊工作合力。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對群眾舉報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梳理,認真組織核查;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轄區內是否存在“炒豬”團伙或“炒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


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在生豬養殖、經營、運輸、屠宰環節發現的“炒豬”行為線索堅決嚴肅查處;發現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對農業農村部門移送的案件、通報的線索,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審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對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堅決一查到底;對涉及黑惡勢力的,堅決做到除惡務盡。


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關鍵環節監管: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疫情排查和處置,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症狀的,立即採取控制措施,規範做好病死豬的登記和處置;要嚴把屠宰入場關,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證物不符的,要依法處理;要嚴格病死豬收集、暫存、轉運、處理管理,建立規範的臺賬制度,防止病死豬外流;要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場戶基本信息、免疫信息與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嚴把產地檢疫出口;要積極推進將生豬屠宰場入場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出證系統,逐步建立動物檢疫證明核銷機制。


三、廣泛宣傳動員,形成強大工作聲勢:各地要加大對打擊“炒豬”的宣傳力度,採取明白紙、告知書、約談、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對轄區內涉及生豬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生豬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要及時總結通報一批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提高公眾對“炒豬團”危害嚴重性的認知,營造全民防“炒豬團”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輿論氛圍。


在中央將“千方百計穩定糧食生豬生產,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號召下,包括江蘇、蘇州、揚州、南京多地也出臺多項舉措,給予養戶獎勵減息,推進豬場項目,擴大生豬恢復生產政策覆蓋面,加大保障措施力度。

龍頭豬企方面,3月6日,新希望公告稱,將陸續在廣東、 廣西、湖北、山東、貴州、河北、陝西等地籌備開建10個生豬養殖項目,總投資額為43.59億元,計劃今年12月全部陸續建成投產,新增生豬總出欄量308萬頭。

3月12日,牧原股份公告稱,公司與嘉興興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署投資協議,設立合資公司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協議約定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其中公司出資5.3億,出資佔比51.46%,此外,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對牧原股份的全資子公司石首牧原、安陽牧原進行增資,合計增資額為5億。據此,公司將進一步打造集科研、飼料加工、生豬育種、種豬擴繁、商品豬飼養、生豬屠宰為一體的生豬產業鏈。

得益於以上利好消息,今日(3月13日)午盤開盤後豬肉概念有所回升。截至收盤,羅牛山以8.25%領漲,益生股份和新希望也呈上漲趨勢。


“炒豬”捲土重來,農村農業部、公安部罕見聯手嚴厲打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