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猪”卷土重来,农村农业部、公安部罕见联手严厉打击

肺炎疫情在我国刚有好转趋势,“炒猪团”就坐不住了。

自我国2018年8月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部分地区就出现了“炒猪”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给出的解释,“炒猪”的主要流程是:“炒猪团”先向养殖场、养殖户的猪群边丢弃死猪,或是投放带非洲猪瘟病毒的饵料,然后散布传播养殖场发生疫情的舆论,诱使养殖场户出现恐慌性抛售,再大幅压低生猪价格,从而牟取暴利。且该行为也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查获的一辆来自外省的生猪运输车中,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查获时,该车辆共载有生猪111头,死亡7头。

尽管疫情发生后,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对所有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相关处置地点、沿途道路及运输车辆等进行彻底消毒,但该事件还是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再加上 3月3日,2020年我国第一起猪瘟事件——湖北神农架发现野猪被感染上非州猪瘟的发生,农业农村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击,对无底线“炒猪”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打击“炒猪”行为 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


“炒猪”卷土重来,农村农业部、公安部罕见联手严厉打击


一、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炒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猪,恶意传播动物疫病,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监管及侦查打击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梳理,认真组织核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或“炒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线索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移送的案件、通报的线索,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审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一查到底;对涉及黑恶势力的,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疫情排查和处置,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规范做好病死猪的登记和处置;要严把屠宰入场关,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证物不符的,要依法处理;要严格病死猪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管理,建立规范的台账制度,防止病死猪外流;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信息与电子出证系统对接,严把产地检疫出口;要积极推进将生猪屠宰场入场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出证系统,逐步建立动物检疫证明核销机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工作声势:各地要加大对打击“炒猪”的宣传力度,采取明白纸、告知书、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生猪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及时总结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炒猪团”危害严重性的认知,营造全民防“炒猪团”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中央将“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猪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号召下,包括江苏、苏州、扬州、南京多地也出台多项举措,给予养户奖励减息,推进猪场项目,扩大生猪恢复生产政策覆盖面,加大保障措施力度。

龙头猪企方面,3月6日,新希望公告称,将陆续在广东、 广西、湖北、山东、贵州、河北、陕西等地筹备开建10个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额为43.59亿元,计划今年12月全部陆续建成投产,新增生猪总出栏量308万头。

3月12日,牧原股份公告称,公司与嘉兴兴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出资5.3亿,出资占比51.46%,此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牧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石首牧原、安阳牧原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额为5亿。据此,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

得益于以上利好消息,今日(3月13日)午盘开盘后猪肉概念有所回升。截至收盘,罗牛山以8.25%领涨,益生股份和新希望也呈上涨趋势。


“炒猪”卷土重来,农村农业部、公安部罕见联手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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