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远程”见证下,他们自愿认罪认罚

“所有情况我都听清楚了,我自愿认罪认罚……”2月26日上午,从远程提讯系统直播屏幕中,清晰地传来犯罪嫌疑人向某的声音。嫌疑人向某由看守所民警依程序带至看守所远程讯问室,戴着口罩接受讯问,案件承办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陈冬及该案代理律师,则戴着口罩,坐在院内远程讯问室内开展工作。


在律师“远程”见证下,他们自愿认罪认罚


这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多名被害人报案称接到陌生来电,落入对方“贷款”陷阱,下载指定APP后缴纳了各种名义手续费,所谓贷款依然遥遥无期,再联系对方,却早已查无此人,这才警觉被骗。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于2019年10月25日锁定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犯罪嫌疑人向某,从其居所搜出涉案“多卡宝”设备、电话手机卡,手机卡号正好与其中几名被害人接到的诈骗电话号码一致,遂将其抓获归案。向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2020年1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19年10月16日至2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向某受他人高薪雇佣,租用江汉区某宾馆房间,架设“多卡宝”设备,为他人提供拨打诈骗电话等通讯服务。“现有相关被害人陈述,涉案“多卡宝”设备、电话卡的照片等物证,鉴定意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证据锁链,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向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办检察官解释道。

考虑到向某主动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且作案时间不长,综合考虑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适用条件。因此,承办检察官在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其上家犯罪事实的同时,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其安排了一场值班律师远程会见、在线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特殊”会面。


在律师“远程”见证下,他们自愿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后,陈冬与区司法局联系,争取到了一名住址距本院较近、在交通管制条件下能正常到院的律师,之后又与值班律师沟通,与其约定时间确保能准时到场。同时,他提前准备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文书,提前一天交给该院法警大队干警汪漾,由其在规定时间赶至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看守所民警将当事人提至指定讯问室。虽分隔两处,但通过墙上远程提讯高清屏幕,值班律师得以“面对面”向当事人其讲解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的规定,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充分了解过该制度后,若其自愿选择认罪并接受处罚,则在律师的远程见证下签署法警提供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启认罪认罚程序。


在律师“远程”见证下,他们自愿认罪认罚


据悉,当天上午,陈冬及其他案件承办人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共办理了六起认罪认罚程序案件。半天提审六案,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本不足挂齿,但在武汉全民抗击疫情的吃劲阶段,如何在符合隔离防护要求的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于江汉区院的检察官们而言,是考验、是挑战,更是职责所在。

疫情期间,外来人员无法进入看守所,驻所律师制度受到影响。“值班律师无法到看守所见证,我们便将律师请到检察院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认罪认罚程序。”于是,原本应该在看守所或本院律师工作室举行的由检察院、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方在场的认罪认罚程序,换到了远程提讯室,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嫌疑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目前,值班律师每周一、三、五到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认罪认罚案件,以此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等权利,并充分尊重律师执业权。”陈冬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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