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劉瀏 報道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區消費者協會發布2019年消費投訴熱點

新型消費形式虛假宣傳、網絡購物成焦點


消費維權無小事,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來臨。郫都區市場監管局、郫都區消費者協會近日發佈了2019年消費投訴熱點和消費提示。2019年度,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接到各類諮詢投訴舉報11283件,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接受消費者諮詢1268件,投訴舉報受理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4.21萬元。綜合分析消費投訴情況,郫都區2019年消費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網絡購物、新型消費形式虛假宣傳等。

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熱點一

網購投訴諮詢較多

主要涉及與異地經營者的消費糾紛

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網購新型消費,近年來呈增長的趨勢,受到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投訴也隨之增加。2019年,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共受理商品質量類投訴2827件,服務類投訴1954件;其中網絡商品質量投訴953件,網絡服務類投訴384件。

“我區網購投訴諮詢較多,主要涉及與異地經營者的消費糾紛,異地網購消費投訴達365件。”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吳文旭介紹,目前國內的大型電商平臺總部所在地集中在北京、杭州等城市,網絡經銷商也集中在沿海省市。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網購糾紛發生時,應向經營者所在地或電商平臺所在地市場監管局投訴。

郫都區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熱點二

新型消費形式虛假宣傳突出

誇大功效為焦點

2019年,新型消費形式虛假也成為消費投訴熱點。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年共受理關於網購、電視購物、郵購等新型消費形式虛假宣傳的舉報268件,佔舉報總量的23%。

據分析,新型消費形式虛假宣傳突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此類消費形式為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很難近距離觀察到商品的真實屬性,只能從影像中瞭解,容易出現“貨不對版”的情況,二是經營者為了擴大商品銷量,往往會製造噱頭,誇大商品的某些功能和作用。

對此,郫都區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選擇正規的網絡交易平臺。消費者應選擇經營規模較大、信譽度等級較高、口碑較好、交易量大、消費者評價較高的電商,符合規定的網絡交易平臺會在其首頁醒目位置公開網絡標識、營業執照等信息。

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典型案例

虛假宣傳的健身器材,商場退款了

受理投訴舉報10015件,郫都區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超114萬元

去年7月29日,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於7月5日,在某商場參加活動時看到一款健身器在做特價,商場工作人員熱情地給老人介紹此健身器對身體有益等多種優點,特別介紹說此健身器連續使用可治療好腰痛等毛病。老人花2300元購買了此健身器。回去後嚴格按照要求使用健身器,20天多後感覺沒有什麼效果。在提出退貨要求被嚴拒後,老人遂投訴至郫都區市場監管局請求維權。

接到投訴後,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就消費者反映的問題與商場售後負責人取得了聯繫。經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商場售後負責人認為,此健身器材是正品,手續齊備,並沒有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只是工作人員在銷售時進行誇大宣傳。

郫都區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指出,作為一家大型商場,工作人員對商品的介紹應實事求是,不能誇大宣傳其商品具有治療的作用。經郫都區市場監管局的多次溝通調解,並向商家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後,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商場同意給消費者退還2300元健身器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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