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青春需要一部聖經,那它只能是《麥田裡的守望者》


如果青春需要一部聖經,那它只能是《麥田裡的守望者》


“如果青春需要一部聖經,那它只能是《麥田裡的守望者》。”

這是豆瓣關於《麥田裡的守望者》的一句簡介。是的,這是一部關於青春的小說,但它又不只是關於青春。

主人公是十六歲的中學生霍爾頓,他出身於紐約一箇中產階級家庭。父母、老師希望他好好讀書以便將來出人頭地,但他對學校裡的一切都膩煩透了。霍爾頓老是挨罰,第四次被開除時,他沒有回家,隻身在紐約遊蕩了一天兩夜。小說的主要內容正是霍爾頓在這一天兩夜裡所經歷的故事。

霍爾頓是一個“問題少年”,看什麼都不順眼。他討厭同學,討厭父母,甚至討厭那些喜歡說“祝你好運”的人,以及那些說“很高興認識你”的人,以及在鋼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霍爾頓每說一句話,都喜歡帶上“他媽”;誇張一點,如果去掉“他媽”,這本書會少很多頁。

如果霍爾頓是一個成年人,他的行為一定會被定義為“幼稚可笑”。可他還是個少年,一切的唧唧歪歪,都可以以“無辜少年反抗壓抑的社會秩序”的名義而被寬容,甚至被喝彩。

霍爾頓常常會想:好好學習是為什麼呢?為了變得聰明。變得聰明是為什麼呢?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為什麼呢?為了買卡迪拉克。買卡迪拉克又是為什麼呢?天知道。

霍爾頓的想法投射到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好好工作是為什麼呢?為了變得有錢。變得有錢是為什麼呢?為了大房子。買房子又是為什麼呢?為了讓生活更快樂。那為什麼工作明明這麼不快樂,卻還要工作呢?天知道!

我已經不是少年了,我是衝著書名去讀這本書的,我想知道麥田裡的守望者在守望什麼?但全書287頁,直到233頁我才看到了我想看到的“麥田裡的守望者”——

“我老是想象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賬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兒。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我知道這很不像話。”

這是全書最打動我的地方,我也因此從喜歡書名強化到喜歡書本身。

小說的最後,霍爾頓並沒有逃離去西部,也許並不是因為他軟弱,而是因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買1塊錢3斤的土豆,身邊還是會有無數喜歡說“很高興認識你”和“祝你好運”的人。與其到遠方去尋找並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發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寫作、音樂和小妹妹臉上的笑容。

"一個不成熟的人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個理由而轟轟烈烈地死去,而一個成熟的人的標誌是他願意為了某個理由而謙恭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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