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是否要減少一些明星的工資?

nothintao


之前看到一條微博,孫儷演《安家》的費用從每集80萬降到每集30萬。我覺得以我國影視行業現狀,這個價格並不算太超乎想像,或者說,50萬降到30萬,或者80萬降到20萬,可能會有差異,但一二番一集以幾十萬計,這點應該是公認的,並且是公道的價碼。

那麼,在臺灣綜藝最興盛的那幾年,我有幸看到綜藝節目的話題從幕前到幕後。也有幸知道了當年臺灣演藝圈一點點結算方式。當然,我建議各位看到最後,不要一看到數字就太過興奮,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有果,有理由的。

我以下說的數字都是新臺幣,如果願意,可以查一下匯率,或者除以四、除以五,如果沒有,單看數字,也是很直觀的;這個價位有一些年頭,但我知道的時候已經持續了很多年,並沒有漲過價。臺灣藝人議員都把閨女送來大陸出道了,我看就是有漲,也沒漲多少。

臺灣是這樣的,如果藝人有宣傳要去上綜藝,一個工作單位的收入是1380元,工作單位的意思是,如果你是個人,你宣傳新劇,這個劇上節目的有四五個演員,每個演員可以拿到1380元,而如果你是一個組合,哪怕你是SHE,三個人一起,拿1380元。

大陸現在人數最多的團體大概是R1SE,11個人,如果他們有需要上臺灣節目宣傳歌曲,以當時的價碼就是11個人分1380元。

當然,臺灣綜藝也很好拍,《康熙來了》當時是一週拍攝一天,一天拍完五集,電視臺樓上樓下,一天接五六個不同節目的通告沒有問題。何況,如果不是宣傳新劇,還有別的價碼,這個價碼沒人提過。

然後是劇集,臺灣八點檔是on檔戲,什麼叫on檔戲呢!就是我今天晚上八點要拍的戲,可能早上八點才出劇本,然後演員要在當天八點之前拍出今天晚上要拍的戲。當然,這是極端情況,正常情況可能明後天的戲,今天在拍。

這種戲,每集工資是6000元,如果戲份是當天晚上9點半以後的,減半。

但是,同樣,你可以扎戲,攝影棚樓上樓下,你在這個棚裡把今天兩三場戲演完,3000拿到手,跑樓上去錄個談話類節目,自己咖位的收入到手,下午去棚裡補兩個鏡頭,正好是在9點半以前,又賺3000,再跑別的棚裡搭幾個鏡頭,或者跑幾個綜藝,一天下來的收入並不會少。並且,一般真正的大咖(並不一定是一番,有的只是大哥級別的藝人,比如當年簽下舒淇的某位老闆),是不談工資的,直接談劇集收入的分成。

那麼,為什麼我們演員的收要比臺灣藝人多出一個零或者兩個零呢?(並不是所有演員都有幾十萬的收入的,小咖位幾萬是很正常的)

首先,是拍攝方式的不同,前面說過,ON檔戲拍攝之後,甚至在兩個通告之間,演員都有空閒去幹別的事情,獲得別的收入,一個綜藝的通告只佔用藝人一兩個小時的時間,扎戲更是家常便飯。

而在大陸,演員進組幾乎是封閉式的,而且扎戲是有法律風險的,有藝人因為扎戲,被劇組告過。當然,有些紅的藝人會有商務活動,會有各種晚會要參加,可是,商務、晚會的時間段通常非常集中,這和每天請兩個小時假去別家幹活還是有差異的。

同時大陸的綜藝也是非常耗時的,動不動就是幾天的時間去拍攝兩個小時的綜藝。我們可以看到一些節目的常駐嘉賓突然消失一季或者大半季,彈幕就會跳出來說XX去拍戲了。也就是說,他們即使是常駐節目嘉賓,進組以後也是不可能出來再接綜藝的活的。

靳東接《琅琊榜》的時候做過一個採訪,說李雪導演當時騙他進組,承諾一個禮拜就出來,靳東說李雪說一個禮拜,能一個月出來就不錯了,結果靳東估計是準確的。《琅琊榜》藺晨才多少戲?佔幾著幾集?這就花了一個月的時間。那麼,劇組不需要和演員結算一整個月的總工資嗎?

如果一個臺灣藝人同時紮了兩部戲,再添上幾個綜藝,一天的收入可能就超過大陸一個小演員一集的收入,而一週超過大咖位藝人一集也沒什麼問題。

另外,機會也是一個方面。臺灣有80家電視臺,頻道在150個以上。而大陸各省幾大衛視,加上省內頻道和市內頻道,80個頻道是不是能收到都是個問題,再加上三個主流視頻平臺和若干小平臺。目前,除了芒果和二臺,每個頻道大部分節目都是隻靠自家主持人就可以撐起一年,對藝人需求量最大的是唱歌評比類節目,而一個演唱類節目,又能消化多少線上歌手?何況,其中還有一部分是新人選秀節目,在不斷往這個行業裡添加競爭者。

之前講歌手講北張南薛,現在大張偉和薛之謙,一個幾乎已經是綜藝咖,主持人證都考下來了,一個也已經是半個綜藝咖了。但又有多少歌手、多少演員可以順利轉成有穩定或者相對穩定工作的綜藝咖?這和臺灣各個綜藝對藝人的需求量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臺灣藝人的低收入是靠綜藝節目興盛,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換來的。大陸這一行,沒有那麼多崗位,普遍現象就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所謂演員賺的是等待的錢,國內藝人亦然,一個行業,要保存,沒有充足崗位,但有充足資本的時候,提升有活幹的成員的收入是必然的。

減少藝人單項工作的收入,就得提供出足夠多的工作崗位。而工作崗位一部分與政策相關,更多可以拍攝的低風險主題,可以增加資本對於多種題材的分散投入,讓更多演員有戲可拍,更多藝人有工作可做,那演藝行業均了貧富,個體演員的單項收入自然就降低了。

影視業寒冬的狀況是,原來高收入人群收入在降低,原來低收入人群已經沒有工作可做了。而健康的降低藝人收入是,高收入人群可以通過自己更多的付出維持高收入(那種一年只拍一部戲的高貴冷豔派有一兩個就行了,多了就噁心了),低收入人群可以獲得一個維持尊嚴的穩定的收入。然後,在這種環境下還混不下去的,可以不用騙自己是機會沒來,早走早了。


糾結女王亦超


非常有必要,而且必須是要減少,泰國發現新冠8人,很快治癒5人,為什麼?因為他們國家的錢基本用於,農業,醫療,教育方面,而國內呢?小孩子一出生就盼望長好看點,以後做明星,從來不會想著做國家棟梁之材,為什麼中國公立學校免學雜費,而家長確高價選擇私立學校?因為公立學校老師工資低,私立學校老師工資高,我們這裡一個公立小學和中學可以開著開著倒閉了,曾經當年十幾八村很多縣過來讀書的,而私立學校呢沒有錢沒有關係根本進不去,進去之後一個班級100多號人,我的天哪,這不是我胡說,是我親戚家孩子就是上的私立學校,多麼可悲啊?清華北大教育出來的精英都跑去國外了,為何這麼久了,這個藥還沒有被研究出來,就是因為有才能的人得不到一個公平的待遇,當初人分三六九等,而戲子為最下等,結果世風日下,現在他們踩踏著祖國的命運,結果在祖國最需要的時候,分分跑出國旅行去了,還有某藝人偷稅漏稅8.8個億,還有一個月生活費65萬,天哪,什麼概念?不要說拿一線的戰士比較,就連很多企業家都是不能及也

個人覺得國家非常有必要把錢投資在,醫療,教育,養老,物質基礎上面


傾城之戀蝶舞


我覺得應該從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明星的名字改掉,不能叫做明星或者演員,演員只能是國家認可的才叫演員,其餘的傳媒或者公司的都叫做-藝人。

第二薪酬方面必須限制,不能再有天價演出費用,這樣會產生社會矛盾,仇富。

第三提高藝人的個人所得稅,最好提高到50%。改了國籍的藝人個人所得稅提高到75%,接受你就演不接受你別演,國外誰認識你們?

第四改了國籍的藝人限制自由的出入,應該規定允許多少天,還要限制演出的內容,比如愛國主義教育的影片,絕對不用他們演。

總結:明星的光鮮和收入,嚴重誤導青少年和家長的價值觀,應該正確引導青少年崇尚科學家和軍人,否則影響國家安全,必須得到重視。


東哥嘚吧嘚吧


首先確定什麼是明星。那些炒作出來的演員不能算明星。科學家,院士,為國爭光的運動員,捨己救人的英雄,軍事家,文學家……才是明星。


孤鴻牛虻走天涯


體制內的明星工資沒有多高,不存在減少問題。

要減少或限制的是明星的片酬、出場費,還有廣告費。這些問題亟待規範和整頓。



祖強


明星的收入何止稱為高,是暴富。這種致富之路給青少年樹立了一個很不好的模板,就是不用好好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也可以一夜成名一夜暴富,拍一部片子就可以拿到科學家學者一輩子也掙不到的收入,試問以後還有多少年輕人會沉下心來讀書做學問?這明顯加劇了社會的墮落,導致一系列不健康不積極向上的價值觀的盛行


獨行山海明月搖情


過來階段出品的影視把關不嚴,對社會環境造成壞的影響,不是在為社會文明服務,而引導了社會不文明現象,有些演藝圈的人帶了一個壞頭,用各種手段賺的溜肥,一個耍藝的人對社會沒有多大貢獻,確在社會上呼風喚雨,比默默無聞,實幹的科學家們還自在。科學家對社會的貢獻多大,而演藝圈只是給國民提提精神,錢財比科學家多的多,一個藝人有什麼能力,這些人的工讀不但要減,而要大減才對。從古來藝人興勝,社會浮濁,這是歷史教訓。


林毅路間


個人認為明星為中國的文化事業做了不少貢獻,但明星工資必須要減少:

①不管社會發展到什麼水平,各行各業,必須要有個相對的公平公正,必須要按勞分配。農民工對社會的貢獻也不小,為什麼工資沒有明星的高?科學家對社會進步的貢獻也不小,為什麼工資沒有明星的高?

②明星的高工資,而相對又少付出,誤導了當代的不少青年人,扭曲了他們的三觀,要知道,祖國的未來還是要靠年輕人。


一往無前321


老師教書一輩子,做的是長期育人工作,從事的精神產品工作,工資對比起來卻是低的可憐,工資估計一輩子的工資加起來才是明星一條几秒鐘廣告的收入!都說老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但這現實的社會唯有錢多才能購買豪宅,開公司,投資各領域的商業……然而老師每個月領著2000-5000的收入,有哪個老師是能住上豪宅,開名車,買高檔商品的?在此並不是說老師勢利,自己認為精神的獲得是高尚的,而世人看的是實在的收入,收入低微的老師哪來別人的尊重?

尊師重道,還是加老師的工資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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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眾人物,就更應該給普通百姓帶個好頭。這樣視國家法律不顧的人,怎麼能讓你們崇拜。建議減少明星的工錢,大力發展科研,醫學位人民做實事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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