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廣東18條中小企業金融支持政策


【金融政策】廣東18條中小企業金融支持政策


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防疫期間全國首個省級支持中小企業金融專項文件。《意見》出臺多項全國首創政策提升金融企業服務功能,具體可以概括為:“三降三免一放寬”。“三降”是降低小額貸款和小額再貸款利率5%—10%,降政策性擔保收費至最高不超過貸款總額的1%,降續當費率1‰—5‰,“三免”是免再擔保費,免不超過6個月的融資租賃租金利息和租金罰息,免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費用;“一放寬”是放寬優秀小貸公司槓桿率至淨資產5倍,其中非標準化融資槓桿放寬到2倍。另外,還有延期或展期1—3個月、免除1—3個月罰息等優惠。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省內各金融機構(企業)、各金融行業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髮〔2020〕29號)精神,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和服務保障,全力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廣東經濟平穩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精準把握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重點對象

 (一)加快扶持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為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相關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強化金融支持和服務保障。

 (二)持續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等群體。

為受疫情影響較大(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中小企業,受延遲復工影響大的中小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著力解決資金困難。

二、積極履行地方金融企業服務功能和社會責任

 (三)降低小額貸款和小額再貸款利率。支持省粵科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廣州立根小額再貸款公司等加大小額貸款和小額再貸款投放力度,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發放的貸款,以及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再貸款,年化綜合實際利率下調5%-10%。對醫療器械、藥品、醫護用品製造等防疫必需行業的企業,安排專門團隊對接,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放款。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用、延期或展期1-3個月、免除1-3個月罰息、完善續貸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四)適度放寬優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槓桿。各項監管指標優良、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的小額貸款公司,經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批准,其融資餘額可放寬至不超過淨資產的5倍,單戶貸款餘額上限上調為不超過註冊資本的5%且不超過1000萬元。

其中,通過銀行、小額再貸款公司及法人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方式融入資金的餘額,放寬至不超過淨資產2倍;通過在滬深交易場所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融資工具融入資金的餘額,放寬至不超過淨資產3倍。

 (五)免收再擔保費。對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範圍內的融資擔保業務,省融資再擔保公司對承擔風險的部分應免收再擔保費

 (六)降低政府性擔保收費。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對疫情防控相關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最高不得超過貸款金額的1%。

 (七)減免融資租賃租金利息。鼓勵融資租賃公司優先為衛生防疫、醫療設備及醫療應急物資等承租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承租企業,鼓勵通過延長租賃期、變更還款方式等調整還款計劃,酌情減免不超過6個月的租金利息,免收租金罰息

 (八)減免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費用。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為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提供中長期、低息的“四板市場可轉債”發行服務,並減免相關企業備案、登記、結算等服務費用,設立綠色通道,簡化非公開發行股票、可轉債的申請手續和調查程序,確保在3個交易日內完成發行審核備案流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高成長板”企業開闢綠色審批渠道,允許“先掛牌後補資料”,保證企業可以優先享受線上路演、投融資對接等資本市場服務,並減免初次掛牌費、三年年費及相關機構服務費用。

 (九)發揮商業保理公司作用。鼓勵商業保理公司優先為衛生防疫、生物醫療等企業提供保理融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適當降低融資利率,延長保理融資期限,減免罰息。支持設立再保理公司,為支持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的商業保理公司提供專業再保理服務。支持50家省內龍頭商業保理公司加入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提升應收賬款融資效率。

 (十)下調典當行續當費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期間,鼓勵典當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無法及時辦理贖當、續當的當戶,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酌情減免一定逾期罰息。對其中有續當需求的當戶,可先行受理續當,鼓勵適當延長當戶繳納前期利息及當期續當綜合費用的期限,並在原有月綜合費率基礎上酌情下調1‰-5‰的費率。

三、著力落實疫情防控金融支持措施

 (十一)開闢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專屬服務通道。在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開設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專區,歸集、整合疫情防控各項金融支持服務政策,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智能對接金融機構專項融資產品,量身訂做一攬子、一站式專屬融資服務。構建企業受疫情影響評估模型,對企業受疫情影響進行正負向評估,引導金融機構對正向企業給予專項貸款支持,對信用良好的負向企業給予利息減免、無還本續貸等支持。

 (十二)優化疫情防控信貸服務。用好中國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對國家和省確定的參與防疫的重點企業提供利率上限不超過一年期LPR減100個基點的優惠利率信貸支持。支持政策性銀行迅速摸排疫情防控相關企業融資需求,開啟信貸業務管理應急通道,加大應急專項流動資金貸款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以及受延遲復工影響大的企業,給予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支持。引導商業銀行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力爭將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控制在不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鼓勵商業銀行探索建立寬容失敗條款,對疫情期間違約滯後還款的中小微企業分層分類管理,符合條件的可不列入失信名單。

 (十三)發揮保險保障功能。鼓勵保險公司為疫情防控一線的疾控、醫護、科研、媒體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免費贈送疫情保險保障。發揮保險公司專業優勢,為受疫情影響人員提供健康心理諮詢熱線等服務。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保險公司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大力推進“閃賠”“秒賠”,及時快速理賠。

 (十四)建立上市快捷服務通道。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改制、確權、輔導上市建立快捷服務通道,加快推動企業上市融資。指導、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發行企業集合債、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信用緩釋憑證等,緩解短期資金壓力。

 (十五)優化疫情防控相關外匯服務。對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切實提高辦理效率。支援疫情防控的外匯捐贈資金,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便捷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由銀行加強事後抽查。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企業借用外債限額等可取消,並可線上申請外債登記,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

四、加強資金和政策保障

 (十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用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在貸款貼息、應收賬款融資、融資擔保降費獎補和代償補償等方面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的支持。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企業和個人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各級財政積極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中小企業緩解融資難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財政貼息、代償補償資金的審計監督,促進資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公正。

 (十七)用好紓困基金。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落實好屬地責任,各市財政、國資出資設立的紓困基金和省粵財投資控股、恆健投資控股、粵科金融集團所轄紓困基金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建立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期間科學規範、靈活高效的投資決策機制,加大對優質上市公司尤其是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資金紓困力度,著力緩解企業股權質押風險和短期流動性風險。引導金融機構穩妥處置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質押股票平倉問題。

 (十八)適當調整考核標準。適當調整對國有控股的小額貸款公司、小額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企業及高管人員的考核標準,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

,落實盡職免責,支持其在疫情防控中發揮更大作用。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的六個月(政策措施已經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中央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我省遵照執行。

【金融政策】廣東18條中小企業金融支持政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