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我市2个集体6名个人被司法部表彰!


喜报丨我市2个集体6名个人被司法部表彰!

近日,司法部先后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通报表扬“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市2个集体6名个人榜上有名。

喜报丨我市2个集体6名个人被司法部表彰!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建安区司法局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贾利民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朱焕英 魏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张毛丽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佳 许昌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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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长葛市金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丁 彪 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磊桥 襄城县山头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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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为工作支点,以“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建立了机制完善、运行有力、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重点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刑事案件审判阶段辩护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工作,实现了法律援助与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无缝衔接,为我市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制定了明确依据。在我市,市、县两级普遍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基本打造成“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同时,我市积极发挥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和市老龄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畅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特殊困难群体权益。


2019年,在司法部开展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把专项活动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全年的重点工作,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调解员严格按照“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要求,认真履职履责,立足实际,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积极参与专项活动,有效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为建国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喜报丨我市2个集体6名个人被司法部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策划:刘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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