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國(境)外人員入峽有關事項的通告
(第3號)
近期,我國我省多地出現了數十起國(境)外輸入病例,一些入境人員故意隱瞞病情、接觸史、旅行史,不僅対個人和家庭健康產生直接危險,也造成了疫情傳播和區域性不穩定風險,嚴重破壞和影響了原本趨於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針對我市近期國(境)外入峽人員不斷増加新情況,為汲取教訓,防範未然,保持我市疫情防控持續安寧的好形勢和全市社會和諧穩定好局面,現通告如下:
一、國(境)外入峽人員必須及時報告並如實填報信息
(一)及時報告。目前已入峽國(境)外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即日起,國(境)外即將入峽人員的直接關聯人(親屬、邀請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等,以下簡稱直接關聯人)必須在回國前2天進行報告;入峽後,本人或關聯人必須當日內報告。報告方式:向社區(村)、單位報告,並當日內逐級上報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
(二)如實填報信息。國(境)外入峽人員要通過掃碼(附後)及時填報相關信息(已入峽的由本人掃碼填報,即將入峽的由直接關聯人通知其入峽前掃碼填報)。
二、做好主動防疫
實行封閉接送和必須隔離制度。國(境)外入峽人員下飛機或下高鐵由直接聯繫人負責專車接送。在返程途中和返峽後,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個人防護。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要第一時間就診,切勿隱瞞病情或接觸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法律責任
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隱瞞國(境)外旅居史、不及時報告,造成疫情傳播或有嚴重傳播風險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倡全市廣大群眾相互監督,主動向社區或通過市長熱線12345進行反映新情況。
三門峽市推進復工復產暨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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