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三門峽:這地方選聘工作人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落到實處,根據《湖濱區鄉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結合當前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開展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

據悉,本次計劃選聘街道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主要要求如下:

一、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範圍

年齡在50週歲以下(含50週歲,1970年2月1日以後出生,以人事檔案為準)的湖濱區非財政全供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含衛健委系統人員和第一批下沉基層人員)。

(二)選聘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敢於擔當,品行端正,作風優良,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志願服務基層;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基層一線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擬聘用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湖濱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個工作日。

2.報名地點:湖濱區人社局四樓人事管理股。

3.報名方式:採取自願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湖濱區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報名表》,分別由所在單位、區委編辦、區人社局負責審核,同時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開考人數: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聘計劃人數時相應核減選聘計劃,具體由鄉街道機構改革專項小組研究決定。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6.領取准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和排名

1.考試形式:考試採取筆試方式進行,由區人社局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實行閉卷考試,卷面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採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輔導班。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擬選聘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及待遇

1.本次選聘人員全部下沉至城區街道社區一線工作。

2.試用期為1年,工作滿1年後,由所在街道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轉為街道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留在街道繼續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或選聘人員在工作中不適應街道工作、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務、不遵守工作紀律的一律退回原單位,原編制類型及經費形式不變。

3.選聘人員必須在社區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調整工作崗位,選聘人員的具體工作由所在街道負責安排。

4.試用期內選聘人員工資待遇(含工資、晉升、各類津補貼、社會保險等)由原單位承擔,編制類型及經費形式不變,人事關係不變。正式聘用後,享受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理順編制、工資發放渠道。

諮詢電話:0398-3058301(區委編辦)

0398-2953195(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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