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轉自: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常仁堯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常仁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經審理查明,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仁堯駕車與同村的潘某某一起外出時,在欒川縣欒川鄉雙堂村省道S328-19里程碑附近, 遇見曾擔任過其初二班主任的張某某騎電動車經過。常仁堯事後供稱其看到該人疑似張某某,想起上學時因違反學校紀律曾被張某某體罰,心生惱怒,遂將手機交給潘某某,要求為其錄製視頻。接著,常仁堯到公路上攔下張某某,確認後即予以呵斥、辱罵,並連扇四個耳光,又朝張某某面部猛擊一拳。之後,常仁堯強令張某某將電動車停靠至公路旁,繼續進行辱罵、呵斥,又先後朝張某某胸、腹部擊打兩拳,並將張某某的電動車踹翻,致使電動車損壞,引起二十餘人圍觀。

事後,常仁堯將所錄製視頻傳播給初中同學觀看、炫耀,造成該視頻在多個微信群和朋友圈傳播擴散,被眾多媒體平臺連續報道,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後常仁堯又在“常氏宗親”微信群再次發佈視頻,仍聲稱自己的行為沒錯,即使打老師不對,張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責任等。隨著該視頻在微信等媒體平臺的傳播,相關事件再次引發社會輿論關注。嚴重影響了張某某正常的工作、生活及其家庭安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欒川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常仁堯為發洩情緒、逞強耍橫,藉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隨意毆打老師張某某,並同步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鑑於常仁堯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常仁堯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等50餘人參加了旁聽。

事件回顧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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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被告人獲刑一年半,尋釁滋事罪

2018年12月,一段被冠以“男子反削20年前班主任”標題的視頻流傳網絡。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仁堯駕駛自己的黑色越野車與同村的潘某外出釣魚。當車行駛至S328省道欒川鄉雙堂村19號界碑附近時,遇見騎電動車經過的張老師。張老師是常仁堯初二時的班主任,現任某中學老師。

2019年6月12日上午9時,公訴人宣讀視頻拍攝者潘某的證言,還原了事件經過:

常仁堯上去問那個人是不是張清林,那個騎電動車的男子說,是。常仁堯朝張清林右臉上扇了兩巴掌。常仁堯一直問張清林,你記不記得我?張清林說有點印象。常仁堯又問,你記不記得以前怎麼打我?常仁堯說話的同時,走到張清林的左邊。常仁堯一直重複著剛才說的話,又朝張清林左臉上扇了兩巴掌,打了一拳,還問張清林以前是咋當老師的,並說我叫常仁堯,你記不記得?常仁堯讓張清林把電動車推到路邊。張清林將電動車停到路邊以後,常仁堯就和張清林理論上學時張清林打他的事情。

公訴機關指控,最後在圍觀群眾的勸說下,常仁堯才住手。張老師回家後,自感被曾經的學生毆打、辱罵有失顏面,就向家人謊稱,自己騎車摔倒受傷,隨後,自行醫療治癒。

對於整個事件的發生,被告人常仁堯表示,事件發生源於偶遇,並非像某些網帖所稱的是蓄謀已久。

據常仁堯講,張老師在任他的班主任期間,曾經數次體罰他。他最在意的並不僅僅是體罰,而是張老師對他心理上的傷害。因為當時自己家庭條件不好,所以更在乎別人的看法。據常仁堯的家人講,常仁堯偶爾會在夢中驚醒,回憶起當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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