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島近20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和失職失責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等處分

黃島近20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和失職失責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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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近20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等处分

市紀委監委通報有關黨員幹部

為趙紅、於瀛寰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

以及履行打擊查處犯罪職責不力典型問題

近期,我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有關黨員幹部為趙紅、於瀛寰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以及履行打擊查處犯罪職責不力的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01年以來,趙紅及其丈夫於瀛寰等人在黃島區武夷山市場,組織實施賣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財、滋擾群眾、稱霸一方,逐步發展成為以2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根據群眾舉報,2015年1月,青島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周密組織,精心部署,主動出擊,打掉了以趙紅、於瀛寰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今年3月,黃島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對趙紅、於瀛寰等人作出一審判決。在此過程中,市紀委、監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策部署,認真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責,會同黃島區紀委、監委深挖徹查趙紅、於瀛寰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依規依紀嚴肅問責追究失職失責問題。

一、開發區公安分局有關民警充當“保護傘”、縱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問題

(一)開發區公安分局法制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薛陸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1年至2014年12月,薛陸海在黃島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任職期間,長期與趙紅保持密切交往,並利用職權為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多次違規接受趙紅宴請和所送禮品。薛陸海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調離公安機關。

(二)開發區公安分局鳳凰島旅遊度假區治安派出所副所長宋平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10月,宋平任長江路派出所科員期間,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趙紅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既未開展調查核實,也未按規定移交案件線索,壓案不查、瞞案不報。宋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

(三)開發區公安分局前灣保稅港區公安處三科科長史繼濤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10月,史繼濤任長江路派出所主任科員期間,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趙紅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未及時安排和督促辦案組開展調查核實。史繼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四)開發區公安分局薛家島派出所主任科員張雷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時任長江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員張雷在抓捕賣淫嫖娼嫌疑人過程中,未依法對趙紅採取措施,縱容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張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調離公安機關。

(五)開發區公安分局黃島派出所副調研員李景海履職不力等問題。2007年至2010年11月,李景海任長江路派出所社區民警期間,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未依法對其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查處、打擊。李景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六)開發區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主任科員劉承帥亂作為問題。2011年至2014年,劉承帥任黃島公安分局巡警大隊二中隊指導員期間,多次將上級部門執法檢查信息透露給趙紅,為其團伙躲避檢查、打擊提供幫助,縱容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劉承帥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調離公安機關。

(七)開發區公安分局黃島派出所巡警大隊六中隊中隊長朱志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朱志安任長江路派出所副所長分管治安案件查處工作期間,於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節,先後多次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朱志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二、黃島區人民法院、黃島區司法局、青島市第四看守所有關黨員幹部在辦理於瀛寰案件過程中失職失責問題

(一)黃島區人民法院黃島人民法庭副庭長李剛在審判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4年3月,李剛審理於瀛寰故意傷害案過程中,受他人請託,提出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審核把關不嚴,少計算於瀛寰判決刑期。李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副庭長、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機關。

(二)黃島區司法局副調研員李國慶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4年1月,李國慶作為該局社區矯正評估調查工作分管負責人,對長江路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出具的於瀛寰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錯誤意見結論,審核把關不嚴,工作流於形式,嚴重違背客觀事實。李國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三)青島市第三看守所主任科員葛明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4年,葛明任青島市第四看守所主任科員期間,違規接受趙紅宴請、所送購物卡等,為本所服刑人員於瀛寰傳遞香菸等物品。葛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四)開發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副調研員趙志平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4年,趙志平任青島市第四看守所副調研員期間,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多次違規延長其探視於瀛寰的時間。趙志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長江路派出所、開發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長江路街道黨工委推進掃黑除惡不力問題

(一)長江路派出所、開發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負責人履行打擊查處犯罪職責不力問題。2005年至2014年12月,長江路派出所前後三任所長劉某某、丁某某、張某某及開發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負責人王某某履職不力,未及時組織查處武夷山市場長期存在的有組織違法犯罪活動。上述4人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二)長江路街道黨工委履行社會綜合治理責任不力問題。2008年至2015年,長江路街道黨工委落實社會綜合治理責任不力,未及時組織協調查處轄區內武夷山市場長期存在的有組織違法犯罪活動。該街道黨工委前後三任書記李某某、薛某某、孫某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街道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時任負責人於某某對此負有直接責任。上述4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趙紅、於瀛寰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賣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時間跨度長、涉及人員多,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有關黨員幹部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特別是部分政法幹警黨性原則喪失、紀律觀念淡漠、責任意識淡化,對轄區內違法犯罪活動聽之任之、不抓不管,有的履職不力、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有的徇私舞弊、執法犯法、包庇縱容,甘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致使趙紅、於瀛寰涉黑涉惡團伙違法犯罪活動長期得不到查處,為其逐步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創造了條件,嚴重破壞了執法、司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嚴重背離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必須予以嚴肅追究。各級黨員幹部要以此案為戒,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懼,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涉黑涉惡問題做堅決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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