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彩禮被罵賣女兒,不要彩禮結婚之後婆家看不起,為什麼傳承已久的習俗,現在的一些男人卻反對?

Liebstch


一個人被不被尊重,和彩禮沒有任何關係,它取決於一個人內在的自尊!

當一個人把自己的自尊用所謂的“彩禮”來維繫,無論它有多少,都已經喪失了自尊!

所謂彩禮,重點在一個“禮”字,是一種禮儀,表達的是對丈人一家的尊重。

有彩禮,也有妝奩,就是丈人家裡給女兒的陪嫁物資,表達的是丈人家裡對女婿一家的尊重和對女兒婚後生活的祝福。

這叫禮尚往來!

1.而現在的彩禮更多的是一種交易!

要彩禮首先是算賬。我養女兒有多辛苦,花費了多少心血和金錢。現在,嫁給你了,你得賠償損失。

實際上是傳統的一種糟粕心理,是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心理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成了別人家的人,當然要狠狠的要彩禮。

殊不知,在你的潛意識裡就看不起女兒,不把女兒當人,只是潑出去的水,到婆家那裡別人會把她當人嗎?人家也會把她當成“水”,而且是天價買來的“水”。

這種潛意識裡的信念,就給婚後的夫妻關係、婆媳關係埋下了壞的種子。

2.現在彩禮更多的是攀比!

如果有親戚、鄰居或朋友家女兒結婚,要了三十萬彩禮,那我家嫁女兒就不能少了。

但是人家可能有錢,清風細雨的,就是為了顯擺;而你女婿家可能就得傷筋動骨了。製造很多矛盾不說,而且女兒也要面臨婚後巨大的經濟壓力。

3.彩禮的攀比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

攀比其實是為了面子,面子就是就是心理學上說的價值感。

為了追求價值感,我們不自覺的會戴上各種面具,過著虛偽的人生。這造成的問題是,會很累,很恐懼,很焦慮,還會造成很多家庭矛盾,人際矛盾。

所以,要彩禮的這些糟粕傳統要捨棄。要讓彩禮迴歸“禮”的本質,這才能打造幸福和諧的婚姻關係!


無極心靈驛站


我去年剛結的婚,之前和老公談了兩年戀愛,他們是城中村的,每年每人大概可以分到兩萬塊錢,說是到去年年底就變成股份制,之後在結婚嫁進來就沒了。所以就在什麼都沒談好的情況下領證了,之後說六萬八的彩禮,我們加添點給我們買張車,他爸媽沒說什麼。後來到我家訂婚的時候,他家沒和我們家商量,只帶了一萬六來,還在我們打牌的時候隨手遞給我爸,我爸當著他們的面就把錢給我了,說給我零花。他家人走了之後,我爸媽說就問我考慮清楚沒,他家人太會算計了,怕我吃虧。我雖然還是嫁了,但在我心裡就一直有道坎。


小雅199234929


看要的多少,和實際情況而論,我是男的還沒結婚,我覺得彩禮是必須得,但是不能太多,我們這兒有一家要了三十萬,男方家沒錢,把門面房賣了,你說這女的嫁過去能得著啥好臉色,我同學結婚彩禮10萬,孃家配送了一輛13萬轎車,你說這媳婦去婆家能不被優待麼,不是彩禮多少問題,而是實際情況問題,加上現在只談彩禮不說嫁妝,肯定會生出矛盾,人家家奮鬥一輩子為了娶你買車買房背一屁股債,是誰心裡都不好受,你直接啥也沒有就出個人拎包入住,娶媳婦是兩個家庭結合一對小夫妻,湊成一個好子,不是男方對女方家的扶貧


放下就好一切隨緣


要彩禮可以,加上陪送嫁妝,都給女兒,沒毛病,要來彩禮留給自己或者兒子結婚用,這才叫賣女兒,想讓女兒有面子和彩禮無關,看你給女兒多少嫁妝!我只有一個女兒,以後給不給彩禮無所謂,對孩子好才是真格的,我不會因為彩禮,把關係鬧僵,等孩子結婚,也儘量要找條件差不多的,絕對不攀高枝,我把錢大部分都給女兒,婆家誰特麼還敢瞧不起我女兒!男方全款買房子,我不需要加名字,我會把一輩子80%的積蓄都給女兒,買套房子,貸款我還,如果對方貸款買房子需要我女兒一起還,名字必須加!雙方條件差不多,嫁妝我一分不會少,親家出多少,我出多少!讓孩子過的舒心就是當爹媽的奮鬥目標!


拿棍子攆你


要不要,要多少,不能一概而論,風俗是風俗,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量力而為吧!我結婚時,既沒有訂婚,也沒有要任何彩禮,結婚只收了一枚戒指,也沒有買房沒車,婚房是單位發的宿舍,結婚當天公公給了一千元錢,沒過幾天我就幫他家還外債兩萬多。我和老公是因為愛情才結婚的,什麼彩禮啊,錢啊,都不如感情最可貴,最後我們的日子特別幸福,為了我和孩子老公很努力還考上了公務員。結婚是為了幸福,因此彩禮真的不重要,不要被風俗綁架。


不好惹221397919


我有兩個女兒,也不打算再生了,所以以後孩子大了,我不會讓她受氣的,彩禮必須有,拿不出來不打緊,我出彩禮但是我家要娶女婿,婚後在孃家生活,孩子隨我家姓,有必要我一樣可以買套房子給他們,但是婆婆不能住一起,我不會說他們家賣兒子的


胭脂淚相留醉73555329


要彩禮的錢給誰?給小兩口過日子沒問題,給女方父母用來給兒子結婚,這就是賣女兒,說女兒養了二十幾年,兒子就不是養的?還說自古就有的彩禮,遵循古制禮節,女方要拿多出男方一倍的陪嫁,女方有多少出這個錢了?我和媳婦是經過別人介紹的,我直接問是否有一個弟弟或者哥哥,如果有一個弟弟或者哥哥堅決不會處的,首先在他家的地位就不平等,現在女方父母很多都是吃拿女兒養兒子的心態,如果再是伏地魔我肯定瘋掉,幸虧我有個小姨子,和妹夫關係處的比較融洽,在古代有彩禮,有陪嫁,這個叫禮節,現在瘋狂要彩禮這是陋習,導致女兒嫁過去還要和老公償還債務,而不考慮女兒的幸福,待嫁的女人好好想想吧,能陪你過一輩子的是老公,當你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回到孃家,他們就認為你是個外人,好好愛你的老公,感情家庭需要經營,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幸福快樂。[呲牙]


V曹豐顯V


說彩禮,不要彩禮,請問誰罵你,人,做事,事在人為,只要真的喜歡對方,都能過幸福,如果為錢結婚,沒有感情,最後都會拜拜。

彩禮,誰找老婆不給彩禮啊,只要不過奮,彩禮多少雙方能接受就行,不要大開口,賣丫頭指的就是,幾十萬賣來的女人,結婚當天彩禮不帶回婆家的,都是賣丫頭的做法。這樣的結合,買來的東西,誰也看不起你。

彩禮多少,結婚當天帶回婆家,給小孩一個安定的家庭,孃家條件好一點的話,結婚時,彩禮以外在給丫頭一點嫁妝錢,這樣的父母親,是為自己小孩去想,是位好父母,會有人尊重的。

彩禮傻要,彩禮不帶回婆家的,這樣的女方家庭,都是傷害自己的小孩,有的彩禮錢都是男方借來的,結婚後小倆口掙錢還帳,小孩能會幸福嗎?別忘了,這帳是為誰還的,是為孃家人貪懶還的,賣丫頭的錢,花著舒服嗎?親情沒有,只有錢。


實事男人


作為一個男生,我覺得彩禮是可以給的,但是也就是意思意思,情誼到了就行。

而且你這話說得也有點絕對,並不是說不能給彩禮,而是彩禮的數目問題。之所以現在這麼多男性對彩禮這麼反感,主要針對的還是那些天價彩禮,那種開口就是幾十萬的,根本不考慮實際情況就漫天要價的,那種誰又能接受 ,這不是找罵是幹啥?

還有,不要彩禮就一定會被婆家看不起嗎?我覺得這主要還得決定於婆家人的素質品格吧,對於傳統的以及有一定風俗習慣的地方,不給彩禮肯定也不行,這就是一個思維固化的問題,這種情況必須給的話,你給一點意思意思不就行了嘛。

我覺得,對彩禮的問題,得看兩家人的思想觀念,一些開明的家長,能夠理解兒女的不容易,那肯定會照顧兒女的感受,只要兩個人彼此相愛,那麼就怎麼對他們好就怎麼來,彩禮這種事也不是什麼問題,大家根據自身經濟情況走個流程就行了。

相反,對於比較傳統的家庭,比較重視彩禮這種習俗,那好,可以給,但是隻要你別太過分就行,不要漫天要價,蠻不講理,同時,習俗當中是不是還有嫁妝和回禮的問題,那也請你好好尊重一下吧。

對於結婚這個問題,我聽過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是,結婚是兩個家庭幫助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一個家庭給另一個家庭扶貧。


夜半生活


現在,有的女方必須“要求”得到如意的彩禮才允許女兒結婚,這不是“賣”女兒那該叫什麼?

女子婚後能否被婆家看得起與是否要彩禮根本不具備必然的因果關係,最多可能會有時被三觀不正或有問題的婆家人順帶提及——比如一個好吃懶做的不要彩禮的女子,婚後很有可能因某次爭吵被某婆家人說到“怪不得當初沒要彩禮就嫁了”之類的話,但不要彩禮根本就不是該次被“看不起”的根源;這種女子如果要了彩禮,只能更加被“看不起”,婆家人完全隨時都可能暴出“什麼東西!當初還要了我家那麼高的彩禮!退貨!加利息還我錢!”如果該女子不但不要彩禮,而且還很優秀甚至超越了丈夫,婆家人巴結她還來不及又何敢“看不起”!

在我國,彩禮習俗自西周初年“合法”地興起,一直到1949年新中國建立後的第一部《婚姻法》宣告它“合法”地死去,傳承已久是事實。

但在彩禮“合法”地“活著”的三千多年間,彩禮是由男方自願根據自己家境主動地贈送給女方,沒見過女方主動“要彩禮”的歷史記載或坊間傳聞。而如今中國某些地方還頑固地非法盛行的彩禮習俗呢?還是舊中國原來那個彩禮習俗的本來面目嗎?!

再說,舊中國女方的陪嫁得是彩禮的至少2倍,如無陪嫁女子婚後則只能是妾的地位,而且女子婚後還要受到“從夫”的種種極無人性的束縛。

現在的中國,從法律上說,陪嫁屬於女子婚前私產;但彩禮,不論全部帶回與否,同樣屬於女方婚前私產,因為它是由男方在婚前“贈送”給女方的財物(通常是金錢),即使全部帶回,但如何使用的決定權或支配權通常由女子掌控,甚至淪為女子的“私房錢”。這就是當今部分女性或女方父母想盡千方百計和尋找各種荒謬理由試圖索要N萬元彩禮的根本原因所在。

總之,任何借婚姻向對方索要財物的想法和行為都屬於三觀不正或有問題!任何三觀正的人都應該支持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因為它是由全國的一些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制定、修正並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多數票通過後才頒佈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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