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禁止杀跳伞的飞行员,为啥可以杀坦克驾驶员?

高长宽4


实际上在战争中,射杀飞行员的行为并不少见,无论是处于跳伞后的降落过程还是已经降落到地面,都有可能遭到敌军的射杀。

一战中,由于当时欧洲国家的军队中不少人还有一些贵族思想,比如英军的基层军官,很多都是贵族出身,因此很少出现射杀跳伞飞行员的行为,这些人认为攻击这些毫无抵抗能力的失败者并不道德。
但是到了二战,各大战场都出现过不少射杀敌方飞行员的行为。就拿太平洋战场来说,日军一贯以残忍血腥而臭名昭著,在空战上也是如此,日军飞行员往往会用机枪射击或者割断伞绳等方式杀害已经跳伞的盟军飞行员,而后来盟军也以牙还牙,对日军跳伞飞行员也痛下杀手。
至于很多人认为较为文明的欧洲战场也是如此,美国第八航空军一直在对飞行员们强调:今日你们击落的德军飞机上的飞行员,在明日就会换一架飞机而再次成为你的对手。这其中的意思显而易见。比如Detlev Rohwer,JG1联队王牌飞行员,在被击落迫降成功后遭到美军P38战斗机的攻击,最终在医院伤重不治;Rudolf Ehrenberger,JG53联队王牌飞行员,跳伞后被美军打坏降落伞而活活摔死,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英国飞行员更是喜欢专门找德军涂着红十字的救护车攻击,虽然这些红十字的目的是免受攻击。 而由于盟军战略轰炸对德国本土造成的严重破坏,许多德军飞行员也极为痛恨盟军飞行员,认为他们杀害了大量德国民众,是名副其实的刽子手,因此也会对跳伞的盟军飞行员予以攻击。
飞行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坦克乘员了。即使坦克被击毁失去战斗能力,只要敌军乘员没有投降,就完全能继续攻击。因为这些人还有敌意,极有可能使用手榴弹、手枪、冲锋枪等武器以步兵形式继续作战。同时,对于上一秒还是可能杀死自己的敌人,没有任何士兵会心慈手软,因为这极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战争之王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禁止射杀跳伞的飞行员,主要是二战的英军、德军、美军三国的交战中。

而苏军和日军是不遵守的,德军和苏军交手中有时候也射杀飞行员报复。

至于日军根本就是见到谁都杀,不管对手是谁。

然而,英德美的空战中,飞行员跳伞就不再攻击。

不射击跳伞飞行员,是欧洲的一个传统。

首先,欧洲飞行员多是社会精英。

他们的身体和头脑都是比普通人强得多,受过严格训练。

这些人多有很强的荣誉感,讲究战场法则。

在他们看来,跳伞的飞行员就如同船只被击沉后逃生救生船的水兵。

射杀他们是不义行为。

其次,不能射杀无法还手的人。

上面说的那样,这些飞行员跳伞期间,无法还击,射击他们等于就是屠杀。

这是不可取的。

在飞行员看来,空战是各凭本事,谁能力强谁赢。但射杀跳伞飞行员就不太光彩,因为这是单方面的杀戮。


可能引起无限制的报复性屠杀。

我射杀你的跳伞飞行员,你肯定也会报复杀我的,等于杀戮升级了,没有必要。

其实射杀跳伞飞行员并不容易。

很多人不知道,射击这种快速降落的目标,难度是很大的。

因为他们的速度很快,而且是在低空快速下降,目标又小,射击距离远了很难射中,近了的话螺旋桨又容易被降落伞卷住,问题很严重。

然而,坦克兵就不符合这点。

因为坦克是陆战武器,双方激战期间坦克同火炮是差不多的。坦克能够杀死对方的士兵,对方士兵杀死坦克兵也就是必须的。

就等于炮兵轰死了很多敌兵,难道炮兵放弃大炮逃走,敌兵就不杀你了吗?


萨沙


坦克驾驶员在从坦克中出来后,如果主动举手投降,有可能会保全性命。不过大部分坦克驾驶员都在从坦克中出来的一刹那,被敌人当场击毙。毕竟大多数坦克驾驶员都装备有自卫武器,作为攻击坦克的一方,为了减少自身的伤亡,都会尽量先下手为强。除非驾驶员在出来前,就已经举起了白旗。至于战场上禁止射杀飞行员的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在战争中遵守这一规定的国家寥寥无几。



特别是在二战时期,射杀对方跳伞的飞行员,是各国空军的拿手绝活。无论是美日战场,还是苏德战场,飞行员跳伞之后,能够活下来的概率都非常低。禁止射杀跳伞的飞行员,是一战时期不成文的规定。因为一战时期的飞机比较少,很多飞行员都是贵族子弟。这些人还遵守着西欧的骑士规定,把面子看得十分重要,当敌人跳伞的时候,飞行员还会给对方打个招呼,然后就驾驶飞机离开了。


然而到了二战时期,这项规定在战场上就彻底失去了约束力。特别是向来不守规矩的日本军队,更是把射杀飞行员当成了家常便饭。日本军队从明治维新开始,就从来没有遵守过战场上的规矩。开战前从来不先宣战,虐待俘虏杀害平民,这些违反人道主义的事情,日本人几乎都干过。射杀几名跳伞的飞行员,对于恶贯满盈的日本军队来说,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太平洋战场刚刚开始的时候,美国军队的飞行员仍然遵守着骑士规则,对跳伞的日本飞行员予以宽恕。而日本丝毫不在意所谓的不成文规定,日本飞行员经常用机枪把跳伞飞行员打成筛子,或者用战斗机机翼将美国飞行员的降落伞割破,看着美国飞行员从高空坠落。日本的这一做法也遭到了美军的报复,以牙还牙的美军也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日军,就这样不允许扫射跳伞飞行员的规定被完全忽视了。


军武小咖


战争中禁止杀跳伞的飞行员,这个要纠正一下,不是每个跳伞的飞行员都可以禁止枪杀的。需要有条件。

1、因为跳伞的飞行员等于已经脱离战场的无战斗能力的人,而且有可能会投降,只要在降落过程不从事敌对行为,否则一样可以枪杀。

2、空降兵不受保护。

飞行员跳伞

向跳伞的飞行员射击,是不人道的,这个惯例是在一战的时间开始自然约定成俗。但是由于战争,只能根据当时的判断和个人的修养来解决。到了二战还是有一些向跳伞的飞行员射击的情况,但是明显减少。

伞兵直接就是武装人员,就是为了敌对行为跳伞进攻的,所以要区分。

一直到1977年,这项被多数国家承认的原则正式列入《日内瓦公约》。被定于“第一号议定书”。

伞兵

而坦克驾驶员则不一样,一旦坦克被毁,他们也可以直接进入战斗。和跳伞的飞行员相比,他们比较隐蔽而且可以很快就解除地面,战斗人员之间不清楚是否从事敌对行为。而跳伞的飞行员在空中,大家都能看到。

其实,战争中最惨的是坦克兵。


用户110889912427


在网上看到不少资料,在战争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当飞行员跳伞时,敌我双方都不会射杀飞行员,这是因为什么呢?

个人认为:

一、培养一个熟练的飞机员成本太高,损失一个飞行员往往比损失飞机的代价更高,很多国家,宁愿失去飞机,也不愿意失去飞行员,飞机上的弹射座椅就是为保飞行员而特设也必备的飞机装备。

二、飞机损失一架,不用多久就能造出几十几百甚至上千架相同飞机,然而,损失一个飞行员,特别是熟练的飞行员,没个十年八载,培训不出一个熟练的飞行员,而且,飞行员对身体素质要求比普通兵种高得多,总之培养一个合格飞行员,耗时又耗财,世界各国均有共识!

三、作为飞行员,飞机是其武器,离开飞机,相当于手中无武器,特别是在高空跳伞中的飞行员,已失去威胁,只要落地,就只能束手就擒,成己方俘虏,若能逼其归降,壮大自已空中力量,削弱对方,其次,还能与对方交换己方被俘飞行员。

坦克驾驶员与飞行员,一个地上,一个天上,虽同为敌方士兵,但却有着本质的不同。

坦克驾驶员属于坦克兵,培训一个坦克兵比培训一个飞行员要简单得多,时间也较短,对身体素质要求也比飞行员低。坦克驾驶员躲在坦克装甲里,只有摧毁坦克,才能使坦克使去战斗,一旦坦克被摧毁,在高速炮弹的撞击下,坦克驾驶员一般也就牺牲了。坦克兵,坦克是其主要武器,却不是维一的武器,一般的坦克兵,离开坦克,在陆地上就是一个陆战士兵,配备有陆战士兵一些轻武器,照样能像陆战士兵给对方造成杀伤,在以往的战争中,陆战士兵对坦克兵是非常痛恨,一旦有机会,都不会错过射击坦克兵!



大风起兮云飞扬y


飞行员离开飞机,基本不再具有威胁,而坦克兵离开坦克,分分钟就是步兵,还是得杀。

而且飞行员自一战诞生之日起,就是贵族等精英人群玩的项目,一战的时候,当空军刚开始互相作战的时候,双方飞行员甚至还会彼此致敬,就像近代欧洲贵族决斗前互相致敬一样,如果一方失去战斗力,另一方就会很绅士地不再攻击,非常讲礼数的。

这个传统么,就被很多欧美飞行员默默地遵循了下来。

至于坦克兵,自从一战中,坦克诞生之日起,就像机枪一样,无非增加了陆地战场的血腥程度,一战欧洲陆军之间的对决,不管是索姆河还是凡尔登等等,都变成了送人头的绞肉机,在枪林弹雨之下,哪有什么“文明”的思考,对方只要有活人就杀,管他什么步兵还是坦克兵。

其实,对于跳伞的飞行员能不能射杀,这个即使在一战二战也没有什么规则,只是看各家各人的“文明程度”了。

基本上,亚太地区,日本人看见跳伞的中国、美国飞行员都是一律射杀,美国人看见日本飞行员也是杀,欧洲战场,英美和德国之间,稍微好一些,扫射跳伞飞行员的情况不会多,但落地之后就难说了,英美飞行员空袭德国,有很多人因为飞机被击落,而落地到了德国控制区域,他们的命运就很惨,一般直接送集中营,死亡率很高,因为希特勒讨厌他们这些影响了德国战争能力的人。

如果德国飞行员落在了盟军手里,那活命的概率要高一些。

至于苏德之间,那种你死我活的灭国级战争,那是杀红了眼,绝对不会给对方留多少有生力量的。

下面来说说一些案例。

比如日军扫射中国飞行员。

在淞沪会战时,中国空军四大天王之一的乐以琴,驾驶战机与日机作战,不过他的战机不幸中弹,乐以琴被迫从4000多米的高空跳伞,随后遭到日军战机的疯狂射击,不过还好,他活了下来,后在南京保卫战中协防南京。

1937年12月3日,南京保卫战,在空战中,乐以琴和另一名飞行员对战数十架日机,他击毁了2架日机,但最终寡不敌众,战机中弹多处,他被迫跳伞,他为了规避日军扫射而选择了延迟开伞,但不幸的是降落伞没能翻开而壮烈牺牲。

乐以琴作为中国空军第一位空战王牌飞行员入选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他总共击落8架日机。

12月9日,中国飞行员关中杰在南昌的空战中跳伞,被日军射杀,1938年2月,武汉空战,飞行员杨吉恩跳伞后被射杀,2月18日,武汉空战,刘志汉队长跳伞时遭到日军扫射受伤,坠地后装死才逃过一劫。

当然,当时中国无论飞行员数量还是战机数量都极其有限,没多久,中国仅有的空军就被消耗殆尽。

当然,说起一战二战的空军,就不得不说到传奇人物—一战的王牌飞行员“红男爵”,他是德国贵族,在一战中,先后击落了80架协约国的飞机,直到最后一次,1918年的一次空战中,被地面一名英国士兵射出的子弹射击而丧生。

英国人对这个德国贵族很是敬仰,他们给男爵举办了隆重的葬礼:6个上尉军官抬着他的棺木,前面由神父做引导,士兵们排列整齐,朝天鸣枪致敬,协约国还同时派出一架飞机把他的讣告和墓地照片空投到德军阵地,告诉他们这个不幸的消息。


云中史记


不准射杀已弹射的飞行员,之所以能被多数国家共同推上《日内瓦公约》,并且能让所有国家都心甘情愿的把这条条款,作为“第一号议定书”去共同遵守的原因,无非就是飞行员太金贵了,这才诞生了这么奇葩的一条公约。

培养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光是战机的磨损和燃油的消耗费用,都会远远超过战机本身,一名老牌飞行员的价值,甚至比用黄金为其打造的金人还值钱。再加上培养飞行员所需要的时间关系,以至于让各国都承受不起大量飞行员被射杀的损失。


那么有人会说了,既然飞行员这么金贵,就更不能让他们活着回去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真在战场上俘虏到一名敌方飞行员,也就相当于握到了敌方一枚重型筹码,可以利用飞行员跟对方做一笔合算的交易。这样既遵守了《日内瓦条约》,又可以得到一笔实惠的事,谁又能傻傻的拒绝诱惑不愿意干呢?

也因为《日内瓦条约》的原因,飞行员弹射即代表着失去了战斗能力,随身只允许佩戴一把手枪作为防身武器(毕竟弹射有可能让飞行员跳伞至有野兽出没的不可控范围之内)。当然《日内瓦公约》还规定,所有战斗人员一旦被俘,任何国家和个人都不允许有屠杀战俘的现象发生,但是真到了战场上的时候,这种事情也只有天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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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446401805


对于在战争中禁止杀跳伞的飞行员,《日内瓦公约》是有明确规定的。该规定是这样的,“不得向已经失去抵抗能力跳伞逃生的飞行员开火。”这是因为跳伞的飞行员已经没有了自己的武器,也就是他们的飞机。这时跳伞的飞行员已经属于退出战斗的非武装人员,所以应该按照对待非战斗人员的方法对待他们。



但是坦克驾驶员就不一样了,在实际的战争中,坦克驾驶员很少有厉害坦克的情况。如果坦克被摧毁,那么坦克里面的驾驶员很少会有生存的可能。另外,即使坦克驾驶员离开坦克,在没有举白旗,明确表示投降的情况下,他仍然属于战斗人员,仍然可能会被射杀,除非被认为有重要价值,也是有生存可能的。



其实除了《日内瓦公约》中这样的规定,战争中禁止杀跳伞运动员其他一些原因。一个是各个国家在培养飞行员方面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单纯是选拔飞行员这一项就十分的严苛。所以,飞行员成为了各个国家十分重要的人才资源。虽然说,培养一名坦克驾驶员同样需要大量的理论培训是实践操作的训练,但是,对于飞行员来说培养一名坦克驾驶员的成本还是要低得多。



但是在实际战争中,并不是所有国家都会遵守这项规定的。其实,大部分的欧洲国家由于遵循骑士精神,所以他们基本都会遵守这项规定,不会对已经跳伞的飞行员进行射杀。但是在二战期间,美国和日本的几乎无视这项规定,仍然会射杀跳伞飞行员。美军虽然也有相关规定,但却并没有严格执行,在战争中曾经发生过射杀跳伞的德国飞行员的事件。而由于日本信奉武士道精神,所以他们认为飞行员跳伞就是投降的行为,是可耻的不值得尊重的,所以他们曾经在战场上,对美军跳伞飞行员进行疯狂射杀,当然这一行为也遭到了美军的报复,在他们之间禁止射杀跳伞飞行员这一规定也不复存在了。


四十五度历史


跳伞中的飞行员属于没有武装,失去抵抗能力的军事人员,符合《日内瓦公约》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士兵的情况。

跳伞瞬间的飞行员

落地后,只要本人放弃抵抗,属于投降的情况,也不应该射杀。当然如果拿着手枪继续抵抗,被射杀就不冤了。坦克驾驶员不一样,只要待在坦克里,对面就无法判断是否对自己有威胁,那么射杀是合情合理的。另外俘虏飞行员,也可以为将来交换战俘积攒筹码,尤其是王牌飞行员,逮着一个可就赚大了,这一个不知能换回到少个战俘回来。


朝鲜战争中被我军俘虏的双料王牌飞行员费希尔,后来他和其他10名飞行员被拿来换回了钱学森


扫射跳伞中的飞行员,是一件比较可耻的事情,但凡自我标榜为文明国家的,都应该禁止。然而实际上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种事可没少发生过。因为二战的战争烈度相当之高,双方的报复已经升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杀红了眼后,什么人道主义日内瓦公约也就抛到一边去了。所以二战期间,跳伞的飞行员若是没有跳到己方控制区,就是凶多吉少,甚至有可能在跳伞过程中被敌方的飞机直接击中或者打漏降落伞。像日本甚至连《日内瓦公约》都没有加入,什么医疗兵,飞行员,甚至平民,都是照杀不误的。太平洋战场上甚至发生过一名美军跳伞士兵在被日机扫射时,利用手上的手枪击毙了日本航空兵飞行员的奇迹,这运气简直爆棚了。

美利坚手枪就这么牛,咋的不服?


所以后来日本本土被无差别战略轰炸,东京被美国的B-29机群连炸带烧死掉十万平民,也就怪不得别人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嘛。


纸上的宣仔


关于这类问题。首先说不是绝对的事情。无论是飞行员还是坦克驾驶员,既然是战争期间,他们本来就是被消灭的对象。没有可以,或者不可以杀的道理。杀不杀的主动权基本在于正在作战的战斗机驾驶员和坦克驾驶员和相关的参战部队。至于谁规定的不许杀飞行员,只许可以杀坦克驾驶员的国际公约没什么太大关系。

首先说不可以杀的道理。

首先说战斗机飞行员吧。由于培养一个战斗机飞行员需要很多钱。而且飞行员不像一般如同陆军士兵那样到处都有,随时随地就可以找一大堆出来,飞行员几乎是万里挑一。飞行员属于特殊人,尤其是王牌飞行员,那更是稀有的人员。而且王牌飞行员大部分都是高级军衔的军官,掌握着很多军事情报。所以说,飞行员的身价是非常高,而且是非常有价值的人员。通常在战斗中,如果不是血海深仇的,或者不是单机对单机作战的情况下,即便是胜利的一方飞行员,通常是不会顾及到一个被他击落后的跳伞飞行员的,在混乱的多架战斗机空战的时候,主要是打掉对手的战斗机为主,没有时间顾及到一个跳伞的飞行员的时间。跳伞的飞行员的生命主要是地面的部队对飞行员具有威胁性。杀不杀飞行员要看地面的陆军或者海军指挥官是什么想法。大多数情况下,大部分国家的陆地指挥官基本都采取活捉跳伞飞行员的。因为飞行员非常有军事价值。甚至基本的士兵都知道飞行员的价值有多大。对土匪的武装组织,活捉飞行员主要是换钱用。对正规军来说,飞行员军事价值非常大。

下面说说坦克驾驶员:

坦克驾驶员身价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坦克驾驶员培养费没有那么多。属于很容易找到的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略有难度的驾驶员。所以,坦克驾驶员通常是被击毙的。除非某些指挥官认为,活捉坦克驾驶员确实有用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的坦克驾驶员是不被射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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