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庆城县教育改革登上“新台阶”!这些政策与你有关!!!

重磅!庆城县教育改革登上“新台阶”!这些政策与你有关!!!

近日,庆城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庆城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三个文件,从管理体制、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考核评价、人事编制、教师待遇、人才引进、师资培训、校长选配、激励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硬核”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与你有关:

重磅!庆城县教育改革登上“新台阶”!这些政策与你有关!!!

一、建立考核奖补激励机制

1.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

学区、学校获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位于后两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年被约谈的予以解聘。

2.教育教学质量考核

普通高考:陇东中学(第一层次),应届生一本进线率排名达到全市第三名,奖励学校30万元、校长1万元;以此为基础,排名每递升一个名次,增加奖励学校5万元、校长5000元;应届生一本进线人数达到参加高考应届生人数的20%,每超1人,奖励学校1000元;应届生本科进线人数达到参加高考应届生人数的70%,每超1人,奖励学校500元。驿马中学、长庆中学(第二层次),应届生本科进线率排名达到全市第五名,奖励学校10万元、校长1万元;以此为基础,排名每递升一个名次,增加奖励学校5万元、校长5000元;应届生一本每进线1人,奖励学校5000元;应届生本科进线人数达到参加高考应届生人数的25%,每超1人,奖励学校1000元。同时,学校学科成绩排名全市第一名奖励该学科2万元,教师单科成绩排名全市第一名奖励教师5000元。

文化课考生个人成绩达到全省(分文、理科,下同)前50名的,每进入1人,奖励学校10万元、学生5万元;成绩达到全省51至100名的,每进入1人,奖励学校6万元、学生3万元;成绩达到全市前10名的,每进入1人,奖励学校5万元、学生2万元;被清华、北大录取的,每录取1人,奖励学校10万元、学生5万元。奖金取最高线,不重复奖励。体育、艺术类应届考生本科以上每录取1人,奖励学校800元。

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国家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奖励学校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获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校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市级个人一、二等奖,分别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1000元、800元;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奖励学校4万元、3万元、2万元(国家级、省级不设团体奖)。中职生对口升学(单招生、推免生除外),本科院校每录取1人,奖励学校1万元;本科院校录取率排名全市第一名,奖励学校16万元、校长2万元。

初中毕业学业监测: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全县前6名学校和校长,第一、二名学校为一等奖,奖励学校4万元、校长1万元;第三、四名学校为二等奖,奖励学校3万元、校长8000元;第五、六名学校为三等奖,奖励学校2万元、校长5000元。综合排名达到全市第20名,奖励学校10万元、校长1万元;以此为基础,每递升一个名次,增加奖励学校5000元、校长1000元。综合排名较上年提升最快的2所学校,分别奖励学校1万元、校长2000元(获教学质量综合奖的可重复奖励)。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教学成绩排名全县前五名(其他科目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任课教师5000元,第2至5(3)名,按照每递减一个名次递减1000元奖励任课教师。各单科教学成绩排名全县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学校1万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0元、第三名奖励学校6000元。

学业监测总成绩居全县前20名的学生(本县学籍)和所在学校,第1至5名,奖励学校和学生各9000元;第6至10名,奖励学校和学生各6000元;第11至20名,奖励学校和学生各3000元。学生所获奖金发放到该生学籍所在高中,逐学期兑付。

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7名学区(学校)和学区主任(校长),第一、二名学区(学校)为一等奖,奖励学区(学校)3万元、学区主任(校长)8000元;第三、四、五名学区(学校)为二等奖,奖励学区(学校)2万元、学区主任(校长)5000元;第六、七名学区(学校)为三等奖,奖励学区(学校)1万元、学区主任(校长)3000元。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格率达到75%,且较上学年度排名提升最快的3个学区(学校),分别奖励学区(学校)1万元、学区主任(校长)2000元(获教学质量综合奖的可重复奖励)。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教学成绩排名全县前五名的,第一名奖励任课教师5000元,第2至5名,按照每递减一个名次递减1000元奖励任课教师。各单科教学成绩排名全县前五名的,第一名奖励学区(学校)1万元、第2至3名奖励学区(学校)8000元、4至5名奖励学区(学校)6000元。有九年制学校的学区,集体奖金按照学区、九年制学校四六分成。

3.各类竞赛

学科类竞赛:获国家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分别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获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分别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800元、500元、300元、200元;获市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分别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各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获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校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省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校8000元、5000元、3000元;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校3000元、2000元、1000元。

其它类竞赛:各学段学生在道德风尚、科技发明、文艺创作、体育运动等方面受到表彰奖励的,参照以上竞赛标准奖励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一律按2000元标准奖励学区(学校)。

4.综合奖补

教育主管部门在国家和省、市教育工作综合性考核或重大专项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学校(幼儿园)获得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奖项或通过验收认定的各类特色学校(幼儿园),分级分类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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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解教师总量不足的问题

通过各类专项改革挖潜调剂出来的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教师储备机制,根据自然减员和空编情况,提前1-2年招聘储备年轻教师。依托陇东学院通过5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型”、初中“一专多能型”教师。

签约“订单式”培养公费师范生,从入学起按每生每学期5000元发给生活补助,毕业后回到我县任教的,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

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的高层次教育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公费师范生租房补贴和住房补贴与“订单式”培养的公费师范生享受同等标准。

引进县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在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5年的,每人每年发给2万元租房补贴,满5年后终止发放租房补贴,满10年后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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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提高班主任津贴,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按10个月发放。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课时量和工作成效核发绩效工资。建立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设立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

四、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

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园丁奖”“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评选活动。县、乡党委政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功勋)校长,表彰奖励名额向偏远乡村教师倾斜。

五、推进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

建立校长(学区主任)后备人才库,积极引进县外知名优秀校长。推行校长聘任制,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设立校长岗位津贴。实行聘任制的学校(学区),校长(学区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三届。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学区主任)交流力度,城区学校和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校长要定点、定期到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兼职帮教,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校长定期到教育质量较高学校挂职锻炼、跟岗学习。

六、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设立县长教育基金,每年全额划转县级教育费附加和不少于1%的县财政收入(小口径),并可吸纳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等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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