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懂书法还是厦门大学的“学”真的少了一笔?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在这里我先说明一下,这个“学”是对的。首先,明确一个概念草书和草体,草书是站在书写的角度,以书写的风格为标准,而草体是以文字学为标准的。在秦汉时期,篆书可称为正体,隶书可称为草体。初期处于实用性的需要,草体没有严格的界定,没人去规定必须要怎么去写,很随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