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高新法院:線上庭審“網上見” ,電子送達“不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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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勞動爭議糾紛案件,

一方面是焦急等待的當事人,

另一方面是疫情期間嚴格管控,

無法正常進行庭審,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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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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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

2015年,原告李某在為被告某物流公司送貨時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癱瘓在床,生活無法自理。被告某物流公司僅支付部分醫療費後,就不再露面。2019年,原告李某訴至湖北省襄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請求物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本院受理後,該案由王海清法官承辦。因物流公司人去樓空無法送達,該案依法進行公告送達,開庭日期確定為2020年2月25日。


新冠病毒疫情突發

當事人無法到庭

訴訟權利如何保障?


開庭日期臨近時卻遇到不小的麻煩,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肆虐,原告及其代理人、法官、書記員等均因為疫情管控無法出門,且王海清法官因為從老家返回正處於隔離期,按規定必須在家隔離。


在此局面之下,王海清法官迅速向院領導彙報了相關情況,院領導指示可以通過互聯網庭審的方式開庭,並要求訴訟服務中心牽頭解決技術問題。隨後,王法官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詳細說明了網上開庭的操作細則,最終當事人同意採用網上庭審方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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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了探索互聯網庭審的運行規則,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陳愛軍帶領相關技術人員多次與承辦法官、人民陪審員、訴訟參與人多次溝通協調,落實硬件設施、指導軟件的安裝運用、解決使用過程中的技術難題,為保障庭審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

湖北襄陽高新法院:線上庭審“網上見” ,電子送達“不密集”!


2月25日上午9時15分,王海清法官在家裡敲響法槌,利用互聯網庭審系統線上開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次發言,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有序進行,整個審理過程畫面清晰、語音流暢,證據核實及遠端筆錄核實等庭審各環節進行順利,庭審順利結束,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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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審執兩手抓兩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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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順利開庭,既是高新法院嚴格落實上級法院關於疫情期間審執工作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疫情期間全體幹警防疫、審執兩手抓兩手硬的重要體現,對於今後廣泛開展互聯網庭審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不僅如此,疫情期間,高新法院充分利用各種網上平臺,有序開展網上立案、調解、保全、執行等業務,確保審執工作“不打烊”。截止目前,共辦理案件22件,其中利用網上系統辦理14件。


網上立案如何操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高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堅持“送達不停止”“人員不密聚”的工作理念,藉助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開啟“電子送達”服務模式,有效避免因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擴散風險,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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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溝通,

搭建送達“連心橋”


在“電子送達”之前,我們將存量案件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受送達人信息齊全並同意電子送達的案件;第二類為受送達人信息齊全,但不同意電子送達,需經電話送達專員多做思想工作的案件;第三類為受送達人信息不全,但有身份證號,需法院提供信息協查函的案件。


法官團隊提交受送達人的訴訟材料時打包電子送達意向表至送達平臺,工作人員根據電子送達意向表,制定針對性的送達方案,分類實施提高送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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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告提供地址不詳、外出務工人員無固定地址和聯繫方式、受送達人下落不明、逃避送達、拒收法律文書等問題,在法院提供信息協查函情況下,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根據立案時當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進行數據的檢索、修復,並採用“電子送達”方式,精準、高效、便捷地將電子文書送達“目的地”。涉案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接收法院的訴訟文書材料,瞭解案件信息,有力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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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留痕,

記好送達“明白賬”

依託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法官團隊將需送達給受送達人的訴訟材料打包發送至送達平臺,工作人員根據訴訟材料內容,填表立捲上傳送達系統,系統自動推送至後端集中呼叫中心,由專業的電話送達專員電話通知當事人,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給當事人發送短信或電子郵件至手機或手機郵箱,同時錄音存卷備查。送達系統全程留痕,生成送達報告書和送達回證。完成之後由平臺工作人員將電子送達報告書發送至法官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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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屏提醒,

確保送達“無遺漏”

針對部分當事人忘記看短信或不看短信提醒等情況,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貼心設置彈屏短信,在確定有效手機號碼後,平臺自動發送彈屏短信進行提醒,將送達相關信息推送給當事人,在當事人未及時簽收情況下,會進行再次提醒當事人及時查看,確保當事人及時閱讀電子送達內容。


自2020年3月3日首次藉助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開展送達工作以來,高新法院第一批電子送達案件13件26人次,送達成功18人次,待送達8人次,第二批電子送達需求正在統計彙總,待相關資料補充齊全後提交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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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湖北省襄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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