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在法院怎麼審案?”烏市頭區法院智慧庭審約您“網上見”

3月27日上午11時,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一場特殊的網絡庭審有條不紊的進行。庭審現場只有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原告和被告,審判長曹玉玲在屏幕的另一端。

原告嚴某因被告新疆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周某一直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股權轉讓400萬元價款的支付義務,將二被告訴至頭屯河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依約支付股權轉讓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共計960餘萬元。

按照原計劃,該保證合同糾紛一案定於2020年3月27日開庭,但主審法官頭屯河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曹玉玲因組織安排需要完成援鄂醫療隊休整期間的服務工作,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曹玉玲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選擇利用微信視頻就地“雲”庭審。

“感謝曹法官在特殊情形下也能如期為我們開庭,為您的敬業精神點贊!”當事人李某說道。

“頭屯河人民法院網上庭審真是便民利民,曹法官費心了,謝謝您為人民排憂解難!”當事人張某說道。

核對當事人信息、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經過一個多小時審理,庭審順利結束,過程完整流暢,聲音、畫面清晰,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疫情發生以來,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審判判執行兩不誤,繼院領導帶頭落實網上辦案制度之後,法官們紛紛“披袍上陣”,一場場線上網絡庭審有序進行。

守護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2020年3月28日下午16時,又一場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在“雲間”庭審如期進行。

為確保此次庭審活動順利進行,立案庭法官裴蕾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借力現代科技,及時開通“雲間”網上庭審系統,並在短時間內多次對該系統進行調試演練,對遠在深圳的被告、烏魯木齊的原告,三地連線“隔空審案”。

疫情期間立案庭法官助理楊敏通過多次與雙方當事人聯繫,並督促被告誠心拿出和解方案,準備書面和解協議,由於事前準備充分,庭審過程快速流暢、井然有序。

最終,在裴蕾法官的細心審理和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當庭一致同意調解並達成了調解協議。庭審結束後,當事人在線核對庭審筆錄確認無誤後進行了電子簽名。

雙方當事人紛紛表示,頭屯河區人民法院高效便捷的庭審模式真是事半功倍,輕輕鬆鬆在家就能享受細心、周到、全面的訴訟服務,滿滿的幸福感!

下一步,頭屯河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互聯網庭審等信息化、科技化手段的運用力度,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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