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孫二孃開了“人肉包子店”,卻為何不殺三種人?

用戶68852507


《水滸傳》中孫二孃開了“人肉包子店”,卻為何不殺三種人?

一、故事背景。

《水滸傳》中孫二孃和丈夫張青在孟州十字坡開了一家酒家,做著殺人越貨的黑店生意,不多久,孟州十字坡酒家的惡名就在江湖上傳開了(江湖上的人給十字坡酒家編了個段子:“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不過,奇怪的是,張青居然給孫二孃提出了“約法三章”,就是說有三種人殺不得。但實際上,孫二孃並沒有遵守張青的“約法三章”,依舊我行我素,直到被“刺配犯人”武松制服,張青對孫二孃的“約法三章”才從張青口裡說了出來。

二、張青對孫二孃提出的“約法三章”。

張青對孫二孃提出的“約法三章”,內容是:不可以殺三種人,一是雲遊僧道,因為他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她們錢財來得可憐,又怕殺了她們,會把十字坡酒家的惡名傳出去;三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因為這裡面有些是好漢。從這“約法三章”的內容來看,張青似乎比孫二孃更有一點良知,或者說更講究一點“職業道德”,他們夫妻開的是殺人越貨的黑店,殺人是常態,只不過,張青認為這三種人殺不得,並不是表示張青比孫二孃更加心慈手軟,只不過張青更在乎維護十字坡酒家的可持續發展而已。

三、張青對孫二孃提出“約法三章”的原因。

張青為什麼會對孫二孃提出“約法三章”呢?張青剪徑出身,一次偶然機會得以拜在剪徑老祖宗也就是孫二孃父親門下,並做了上門女婿,從孫二孃出身可以知道,孫二孃是個比張青更狠毒的角色。張青為了保護孫二孃的安全,也為了酒家更長遠的發展,提出這三種人殺不得:一種是雲遊僧道,自古各行各業的人對出家人似乎都懷有一種敬意和崇拜之心,所以這種人殺不得,比如魯智深就因此逃過一劫;一種是流落江湖上的妓女,因為妓女是社會底層飽受欺凌的人,如果連她們都殺,會讓江湖上的人瞧不起他們夫婦二人;一種是流配犯人,裡面難免就會遇到本領高強的好漢,比如武松,結果,孫二孃就果然栽在了武松手裡。

四、孫二孃壓根無視張青對她提出的“約法三章”。

張青提出“約法三章”,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孫二孃,怕萬一遇上更厲害的狠角色,孫二孃會吃虧;另一方面,是為了不要讓十字坡酒家引起江湖眾怒,那生意就沒法做下去了。但孫二孃似乎對丈夫的“約法三章”並不買賬。從張青向武松的敘述裡看得出來,孫二孃至少對雲遊僧道和流配犯人動了手:雲遊僧道有兩個,一個是魯智深,已經被孫二孃麻翻在地,就正要對他動刀開膛破肚之際,張青發覺是魯智深,及時制止了孫二孃;另一個是頭陀,他就沒這麼好運了,等張青來制止時,四肢都已經被孫二孃砍下來。流配犯人則是武松,若不是武松機警又有過人的本事,只怕也做了孫二孃的刀下之鬼。由此看來,張青、孫二孃夫婦哪裡算得上什麼好漢?明明就是欺善怕惡、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而已!


喬鞅


孫二孃是開了包子店,但是定下“三不殺”規矩的是她的丈夫:張青。孫二孃辦事心狠手辣,卻也有些魯莽,不似張青那般小心,偶爾也會犯錯,最後還得張青出面背鍋。為了防止孫二孃“惹不住”犯錯,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張青和她約法三章,書中寫道:

第一:不殺雲遊僧道,因為他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不殺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因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臺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第三:不殺各處犯罪流配的人,因為其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這三不殺雖然看似簡單,但其中卻蘊含了很多江湖智慧。首先,雲遊僧道多是俠義之士,他們嫉惡如仇,鋤強扶弱,廣結武林豪傑,口碑不錯,如果錯殺,可能會遭到武林人士聯合聲討,因此萬萬不可錯殺。再看行院妓女,她們就如同現在的網紅一樣,有著大量的粉絲,是流量的主導者,要是錯殺了一個,到時候傳播開來,孫二孃和張青肯定會被人肉搜索,那時生意還做的下去了麼?最後是犯罪流配的人,先不管流配之人是好是壞,他武力值肯定是不低的,可能還有後臺,這種人大多冷靜果斷,心狠手辣,萬一遇上個“大魔王”,身家性命不保呀,就好比如武松。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張青才會立下“三不殺”規則,為的就是儘量避免挨刀,將危險的概率降到最低。由此可以看出,張青是一個小心謹慎的人,做事情瞻前顧後,思慮周全,頗有江湖經驗,而孫二孃在這方面就比較差了,想幹就幹,不顧後果怎樣,太過莽撞。不過這兩個人配合倒是挺好的,一個出腦一個出力,把包子店經營的有聲有色,連官府都沒有查辦他們,可見還是有些手段的。

江湖說難不難,說不難也難,總結起來也就“利"和”義“兩字,這其間的關係弄明白了,分寸把握好了,也就如魚得水了。




文化百說


這個情節是《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 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

第一是雲遊僧道,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臺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第三等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小名大明


雲遊僧、妓女、犯人與客商最大的區別是什麼呢?他們都是社會邊緣人士!

這種謀財害命的黑店,張青孫二孃這類做“人肉包子”的歹人,哪有什麼憐憫之心?

但是,憐憫心沒有,但同理心還是有的,他們不殺這三種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自己,也是社會邊緣人士。

也正是因此,對於這三類人,他們也有一種唇齒相依,同病相憐之情。

寺廟,妓院與黑店,相對於朝廷所控制的“主流社會”,他們是疏離的,也有相對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的社會,我們一般叫做“江湖”,“江湖”有自己的行事規則,如果違反了,便會被認為“不是好漢”,被江湖所唾棄。

人可能會沒有良心,但還是希望有一個歸宿,即使是主流不容的江湖社會,也是一個歸宿。

對於這些社會邊緣人士來說,既然已經為主流社會所不容,那泛意的江湖社會便成為其唯一出路,所以他們對江湖自然有歸屬感,這種情況下,被江湖所唾棄對於他們的傷害,遠遠比被朝廷通緝所帶來的傷害大。

魯智深也是一樣,打死鎮關西后,也只能到五臺山當和尚,流落江湖。

那麼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了:為什麼張青孫二孃這種惡貫滿盈的人,也能被“江湖”認可呢?甚至連武松都毫不介意與他們結拜?

那咱們就要說道說道“江湖”了。

江湖是什麼?是鋤強扶弱,為民除害嗎?亦或是兄弟同心,肝膽相照?呵呵,那是金庸古龍所塑造的江湖,是“浪漫主義”式的幻想式江湖。真實的江湖可不是這個樣子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