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全國人大會議推遲:打破22年“3月5日”慣例

2月24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適當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具體開會時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另行決定。這是自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恢復每年召開一次大會這一法定要求後,42年以來全國人大會議首度推遲,同時也打破了自1998年以來“全國人大會議3月5日召開”這一保持了22年的慣例。

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年度例會,這一併不慣常的調整,凸顯了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特別是當前疫情拐點尚未到來,最大限度避免人員集聚帶來的風險,集中力量、聚精會神抓好防疫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解局全國人大會議推遲:打破22年“3月5日”慣例


那麼,對於全國人大會議的開會時間是否有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固定在3月5日召開?歷史上可曾推遲過?今年大會將有哪些不同?根據公開報道和有關歷史文獻資料,南報君來解答這些核心問題。

開會時間是否有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這是憲法法定要求。自1954年我國通過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以來,便一直是明文規定。但在召開時間上,憲法和法律並沒有明確要求。

1954年首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總共舉行了52次會議,但在1985年以前,會議召開月份並不固定,有的在春季開,有的在夏季開,還有的在冬季開。除了10月之外,其他月份都開過,其中以3月、6月、11月召開較多。

但這樣隨意不確定的時間既沒有形成穩定預期,也不利於國家生活的有序安排。比如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963年11月17日召開、12月3日閉幕,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會期甚至跨年(1964年12月21日召開,次年1月4日閉幕),如此一來,全國人大過了大半年乃至一年後才審議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准預算和計劃,顯然缺乏實際意義。

特別是我國預算年度為自然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會需要在審查批准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審查批准當年預算。這就要求開會時間既要有利於工作,又能行得通。

1982年,在修改憲法時,很多人便認為,全國人大會議的開會日期應該固定下來,做到制度化,以便審查批准預算和計劃。

在這其中,國家原副主席榮毅仁起到了關鍵作用,在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他曾說,人大開會沒有固定日期,看起來主動,實際上很被動。往往通過年度國民經濟計劃、財政預算已經到了年終,對發展民主、加強法制都不利。

於是,從1985年開始,全國人大會議開始固定在3月開幕。經過幾年實踐,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意見,1989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從而在法律上將每年全國人大舉行會議時間固定下來。這意味著每年大會至遲不晚於3月31日召開。

何時固定在3月5日召開?

雖然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但議事規則對在一季度的具體幾月幾日召開並沒有要求。近年來穩定在3月5日是在實踐中逐漸形成的政治慣例。

從1985年開始固定在3月開幕後,早在1989年議事規則出臺前,全國人大會議日期已在逐步向前提,1985年是3月27日,1986年、1987年、1988年連續3年都在3月25日,1989年是3月20日。

規則出臺後,“爭取逐步提前”的趨勢更為明顯,從1992年到1997年,連續6年開幕日期提前,基本上每年提前5天,這種“有意識為之”,目的是逐步使人大會議與國家計劃、財政年度儘量一致起來。

1998年,全國人大換屆,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3月5日開幕,經歷45年、32次會議後,全國人大會議開始相對固定安排在每年的 3 月 5 日開幕,至今這一慣例已保持了22年。

看似只是一個會議日期的固定,卻體現了我國政治文明不小的進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闞珂看來,保持開會日期相對固定,不僅有利於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依照憲法行使職權,及早對當年國家各方面的重要工作作出安排,也有利於中央各機關、省級機關等有關方面統籌安排自己的工作,集中精力參加全國人大會議。

此外,這一安排也符合中國人節慶和時令習慣,農曆春節一般在1月或2月,3月5日恰好確保可與春節錯開。

今年會議為何推遲?

在1978年前,全國人大會議也曾有過推遲。人大會議制度重回正軌,是在1978年2月26日召開的五屆一次會議之後。在黨中央建議下,大會提前召開,因為按照憲法五年一屆的規定,五屆人大會議本應在1980年召開。

自此之後,全國人大會議每年都召開一次,共計召開42次,都未曾推遲過,這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國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象徵。

對於今年大會罕見推遲的原因,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曾有解釋:當前遏制疫情蔓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處於關鍵時期,必須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全國人大代表近3000人,其中很多代表包括代表中三分之一的省、市級和各方面的主要領導幹部都奮戰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線,正在各自工作崗位發揮重要作用。為了確保聚精會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因此有必要適當推遲召開。

事實上,按照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會議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因此,如果佔代表總數超過1/3的黨政領導幹部在疫情防控一線無法參會,那麼僅從人數上也不符合會議召開的法定要求。

這還不包括代表中大量的醫護人員,僅以廣東代表團為例,來自醫衛界的代表就有中山大學附屬孫逸仙紀念醫院院長宋爾衛、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科主任蔡衛平、韶關市粵北人民醫院門診部主任饒文霖、陽江市人民醫院心內科主任黃曉渝、清遠人民醫院院長周海波等,他們現在都以不同形式活躍在防疫救治一線。如果3月5日召開,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勢必無法參會。

今年會議將有哪些不同?

按照此前公佈,除了常規議程之外,今年大會的“重頭戲”是審議民法典草案。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被稱為法典的法律,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草案“問世”後對“高空墜物”“性騷擾”“離婚冷靜期”等的規定引來輿論關注,可說是自帶話題。在今年年初,各省市區已經開始組織當地的全國人大代表集中研讀討論草案,為大會集中審議做充分準備。

此外,有關疫情防控的話題必定將成為會場代表們審議報告、討論國是的重點。特別是這次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比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健全口罩、防護服等應急物資國家儲備體系,預計許多代表將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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