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住建系统2020年度根治欠薪 春季行动的通知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市政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春季行动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20年3月6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建系统根治欠薪春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统筹推进疫情期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省政府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工作,深入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工作范围
各类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已竣工但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按月足额支付保障制度、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利用此次行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根治欠薪春季行动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把功夫下在平时、落实在日常,及早化解欠薪隐患,消除欠薪苗头。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各项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摸排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摸排、掌握底数,对发现的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案件要建立台账、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克服困难、集中力量坚决予以解决。

(三)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回头看”。对2019年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发现问题的突出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倒查“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案件是否解决到位等三到位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灵活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活动,加强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按规定共享至自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落实。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管辖范围为责任区域,拉网式排查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并以项目或企业为单位逐一建立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台帐,掌握并跟踪欠薪隐患,主动提前介入,把欠薪案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及时报送总结。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根治欠薪春季行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认真分析总结,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根治欠薪春季行动总结(含附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联系人:梁华,电话:2206151;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根治欠薪春季行动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统计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9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住建系统2020年度根治欠薪 春季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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