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二道交警大队民警于海滨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B3~号小型汽车车身颜色特别,存在更改车辆颜色嫌疑。民警遂将其截停,经核实,该车辆登记颜色为白色,车主私自更改了车身颜色。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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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01:37:28 長春交警二道大隊
2020年3月11日,二道交警大队民警于海滨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B3~号小型汽车车身颜色特别,存在更改车辆颜色嫌疑。民警遂将其截停,经核实,该车辆登记颜色为白色,车主私自更改了车身颜色。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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