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縣檢察院“五個到位”助力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院關於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會議精神,科學有效抓好疫情防控,推動企業安全有序恢復生產經營,同時有效防範疫情防控期間可能面臨的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涉疫涉企違法犯罪行為,望江縣檢察院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強化五項舉措,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組織領導到位,統籌協調服務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安全有序發展生產。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服務企業復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望江縣檢察院全力服務保障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相關意見》,明確職責,壓實責任。建立聯動服務機制,由第三檢察部具體負責協調工作,做好法律服務和工作對接。暢通“12309”檢察服務平臺等諮詢投訴渠道,加強跟蹤監督,切實增強依法保障企業穩定生產經營的針對性、及時性、實效性。推動與縣工商聯、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職能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善疫情防控期間檢企聯繫方式,李志勤檢察長多次前往亮亮紡織、皇地生態養殖、金燕紅米業、望江溫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士佩山牆材廠、西圩米業、武昌湖漁場等縣域企業,開展走訪調研,詳細瞭解企業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復工復產中面臨的困難和法治需求,認真聽取企業負責人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妥善回覆企業訴求。

二是打擊力度到位,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疫涉企違法犯罪案件。對嚴重影響企業安全感、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案件,優先辦理,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做到快捕快訴,從嚴從重打擊和震懾犯罪分子,切實保障復工復產企業的合法權益。強化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作用,統一司法尺度,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涉企案件辦理的業務指導,根據案情,適時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掛牌督辦,實行上下聯動。深化與公安、法院、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持續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案件會商、普法聯動等機制,形成保障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合力。

三是辦案質效到位,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履行監督職能。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嚴格規範辦案程序,對於公安機關不應立案而立案或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涉企案件,依法及時監督糾正;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性措施,認真甄別是否屬於疫情防控專用物資,嚴格區分違法犯罪所得與企業合法財產,對不涉案的企業財產,一律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及時予以解除;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優先辦理因疫情引發的合同糾紛、醫療糾紛、勞資糾紛等民事申請監督案件和稅收徵管、行政徵用、工傷認定及賠償等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積極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妥善辦理涉企公益訴訟案件,引導企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督促行政監管部門及時查處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構建司法與行政執法聯動護企機制。

四是化解矛盾到位,避免涉疫涉企問題引發的信訪維穩事件升級化。嚴格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制度,對反映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控告、申訴實行專人負責,及時依法辦理。充分考慮併合理預判疫情防控期間的用工及勞資矛盾,堅持保障勞動者正當權益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並重。辦理涉及政策適用方面的房屋租賃、勞動爭議、金融借款等民事、行政案件時,及時與經信、國資、人社、金融監管等部門溝通聯繫,密切協作,積極引導雙方通過協商自願達成和解。不能達成和解的,參照政策規定妥善處理,讓符合條件的企業均能享受到房租、稅收、用工、社保、貸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辦理當事人申請監督因疫情引發的工傷認定、勞動保險、工資報酬、勞動關係解除等勞動爭議案件時,堅持依法辦案與釋法說理並重,協調企業與職工平等協商解決爭議,營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和用工環境。

五是法治宣傳到位,營造檢企共克時艱促發展的濃厚輿論氛圍。依託檢察機關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做好法律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深入宣傳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復工復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級黨委和政府支持企業發展生產的措施成效,凝聚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的強大動力。進一步做好信息發佈工作,及時宣傳檢察機關防控疫情、護航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法律政策和經驗做法,讓企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建立健全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發佈機制,通過以案釋法,幫助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增強風險防控應對能力,提升法治化生產經營水平,助力企業穩中向上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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