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拨打区委书记、区长电话!

长治市潞城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公民提供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法:

1.拨打110报警热线

2.拨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电话:

秦苏良 18235522110 (区委书记)

郭强 18235582110 (区委副书记、区长)

牛浩刚 18235528110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曹乾 18235523110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杜世红 18235585110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3.直接向潞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各辖区派出所或各乡镇(街道)禁毒办举报

4.直接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举报

第三条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的身份、通讯等信息严格保密,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及时办结回复。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第四条 对举报的涉毒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按规定兑现奖励:

1.凡举报我区吸毒违法行为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

2.凡举报我区种植毒品原植物如罂粟等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元;

3.凡举报我区贩毒犯罪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3000元;

4.凡举报我区制毒犯罪线索并经公安机关侦破的,奖励10000元;

本规定所给予的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同一案件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不重复奖励。领取方式可通过现场直接领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或转账等方式领取,领取地点为区公安分局财务室,联系人:申警官,联系电话:6778230。

第五条 党政机关干部、公职人员、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在禁毒工作中勇于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有突出表现或功绩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评先评优、提拔使用。

第六条 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区禁毒办负责解释。

中共长治市潞城区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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