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歌曲翻唱,美其名曰:傳播他國文化,真的好嗎?

造,美於其創!


外國歌曲翻唱,美其名曰:傳播他國文化,真的好嗎?

最近閒來無事,經常在某雲挖掘考古,就在今天,某雲突然給我推送了一個另人吃了個大驚的歌單【追本溯源|華語樂壇翻唱過的日語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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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歌單裡,我竟然聽到了很多耳熟能詳被稱為經典的歌曲,《紅日》、《對你愛不完》、《盛夏的果實》、《很愛很愛你》、《後來》……該歌單的製作者還很有耐心將歌單排序為一首華語翻唱、一首日系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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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歌單聽完,內心真的是五味雜陳,值得欣慰的一點是,以前的這些翻唱是買過版權,徵得原作者同意,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創作在裡面,有重新編曲和作詞。當然,我無意討伐這些通過正規途徑翻唱的歌手們,從另一個方面上來說,他們通過自己的再創作,讓原來的曲目得到更多的認可和傳播,為世界文化的多樣性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但無法否認,細細推敲這種方式有走捷徑、搭便車的嫌疑,是一種病態畸形的音樂創作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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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論裡,我也看到有網友評論說:“日本音樂的精髓是旋律,中國音樂的精髓是歌詞,歐美音樂的精髓是節奏。”這確實是目前的普遍事實,但這就是我們不思進取、妄想走捷徑不勞而獲的理由嗎?中國的原創曲目真的那麼不堪入耳嗎?中國真的沒有好的作曲家嗎?並不是,而是多了許多把借鑑抄襲當作常態的投機取巧之人,比如不懂和絃級數,卻能“借鑑融合”出膾炙人口的歌曲《離人愁》的李袁傑,可怕的是,如今娛樂圈這種繁華浮躁的風向中,為了迎合市場,捨本逐利之人比比皆是。

這導致的後果就是,優秀製作人的創作空間被無情壓榨,“酒香怕了巷子深”。有多少人能對當代中國優秀作曲家如數家珍?又有多少人知道拿過奧斯卡最佳原創音樂獎、格萊美作曲大獎、德國巴赫獎的著名中國作曲家,指揮家譚盾?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頒獎音樂、電影《臥虎藏龍》的配樂,都是他製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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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擁有14億人口,人口基數這麼大,雖然常說“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但只要經得起聽眾和時間的檢驗,優秀的創作者和其作品總歸會成為經典,被聽眾永遠銘記!而這其中,最基本的便是——原創。音樂作品是有感情的,它是音樂創作者想要表達的心情、體會、感悟,是音樂創作者想要引起聽眾共鳴,走進自我內心世界的媒介。這種情感是獨一無二的,是沒有辦法抄襲借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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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過了這麼多年,周杰倫依舊端座神壇,沒有人能夠望其項背,還能夠有強大的號召力與當紅明星一較高下?就是因為其強大的創作能力,創作了諸多優秀作品,開創了華語樂壇的新局面。無論你年紀幾何,只要你聽過周杰倫的歌,真的沒有辦法不被他的創作才華所折服。正如其粉絲所說,你可以抨擊周杰倫的任何,但無法抨擊他的創作才華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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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首《消愁》火出圈的毛不易,沒有出眾的外貌,沒有優秀的學歷,卻憑藉著一首又一首優秀的原創,成為《明日之子》的總冠軍。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男護士,到如今被人津津樂道的創作型歌手,原創就是他的底氣和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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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曾被稱為中國創造力旺盛的一年,以“造”作為年度漢字,充分顯示出我國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讓人不禁幻想是否中國製造變為中國創造的日子已不遠矣?但伴隨著國民創造能力的不斷奔湧,創的靈感卻在枯竭,花離枝頭能有時鮮?大量充斥者的照搬照抄借鑑,還能有幾天的保質期?

正如華少所言“我們可能要分清抄襲跟借鑑的區別,還要分清我們對原創的態度。”通過改編拼湊其他作品得來的成果,縱然會有一時的爆火,但終究會被釘在抄襲的恥辱柱上。只有原創,才能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在好奇心稀缺的時代捕捉好奇心,去獨立的發現與探討,將“創於中國”的標籤,打造為活躍在世界舞臺,附帶文化靈魂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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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出了《詩經》的纏綿憂思,諸子百家的肆意開闊,留下了唐詩宋詞的無窮意境,明清小說的洋洋大觀。

中國人從不缺乏創造力,在激盪的浪潮中,總有優秀的創作者,創作出諸多膾炙人口的名篇、名作、名曲、名畫。無論時代如何更迭,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始終源遠流長,為我國的優秀創作者提供了廣闊的創作天地和靈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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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知,我們從來不缺少美,只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作為欣賞者和聆聽者,我們能做的就是支持原創,保護創作者的版權,抵制抄襲,讓優秀的創作者能夠有空間和時間自由的發揮。

誠如馮小剛導演所言:“沒有爛觀眾哪來的爛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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