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兩年多女子被騙175餘萬元 對"男友"有求必應

網戀兩年多女子被騙175餘萬元 對

網戀兩年多,對方的甜言蜜語曾讓阿麗憧憬世間的美好。可讓她始料未及的是,這竟是一場徹徹底底的詐騙,男子楊某先後騙取阿麗175餘萬元的積蓄。3月9日,楊某被浙江省龍泉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2017年7月,被告人楊某通過交友軟件與阿麗相識,雙方聊的很是投緣。當年9月,在取得阿麗信任後,楊某便編造各種理由向其“借”錢。“自己患病需花錢治療”“兒子出車禍需要醫藥費”“醉駕被抓需花錢保釋”等。出於對楊某的信任,阿麗幾乎是“有求必應”。見到對方一直借錢,為打消阿麗的疑慮,楊某還虛構了自己的表哥身份,聲稱二人做生意需要資金,阿麗誤以為楊某具有償還能力而繼續“借”錢給其。

  楊某騙來錢財後,立即過上了好吃懶做的舒適生活。原先的工作也辭了,給自己買來了汽車,把自己老家的房子也裝修了一遍,還經常給女主播刷禮物……至案發,阿麗共被騙人民幣175餘萬元。

  2020年1月,該案移送龍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楊某到案後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該院建議對楊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3月9日,該案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隔空”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完全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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