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突然出车祸死了,因为父母、兄弟都还在世,没有遗嘱,死后房子被他的父母来争分?像这种情况怎么避免,

蝶恋花128334036


你在这个问题里用到了避免这个词,也就是说你把自己带入到这个情境里面去了,把自己想象成了主人公,害怕突发意外,担心有一天也会出现这种混乱局面,咱们的思维是一样的,我有时候也会常想这种事情,我是一个户外领队,经常要带队去外边徒步。有的线路呢,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呢,我就会提前立个遗嘱,万一回不来家里的财产如何处置,到时候呢避免一团乱,到时候也伤害亲戚们之间的感情,对不对?

我是一个有强迫症的人,我不希望看到那种混乱,无论是在我生前还是我身后。尽管我坚信我的家人和我的太太他们不会因为这点财产产生什么冲突或者是混乱,但是我还是要明确的给他们划分出来他们每个人的责任和权利,好在我担心的情况都没有出现,因为我活蹦乱跳的每次都能回来,非常感谢上天好生之德。

这个世界上的人呢就分成两类,一类呢,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无常和明天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另一类人呢,他们从来不考虑无常的存在,他们坚定的相信自己比其他人都能活得更长久。第1类人他们就会提前准备把各种无偿突然出现以后带来的混乱局面给避免掉,而第2类人呢,认为活着的时候立遗嘱,是一种对自己的诅咒,他们甚至不愿意讨论这个话题。这就是一个认知的问题了,这里没有对错。

那有的人说万一无常发生了,结果导致了后面一团混乱。到那时候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呢,也大可不必担心,既然这个人他在他活着的时候不相信无偿的存在,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没问题,不会有任何问题。那就可以这样认定,这些混乱这些问题跟他没关系,就像一位法国国王当年说过的一句话,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国外有些人呢,他们每年都要给自己立遗嘱,我的一些朋友每年都这样做,我觉得挺好的,这件事情呢能够让我们更加清醒客观敏锐的活在现在活在每一个当下,活在每一天的每时每刻里边,能让我们更专注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事情,然后生活的更幸福一些。

所以说我认为写遗嘱是有意义的,不知道这个回答能不能让你满意。


王阳培训


我哥得急病去世,留下的房产颇多,当时我侄儿刚上高中,我和老婆和我父母住在老妈单位分的房子,老妈那时候已经瘫痪五年了,所以我们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哥急病去世后,我和父母没有和嫂子侄儿提一点点分财产的事情(按照当时的房地产行情,父母至少要分近百万,现在跟别说了。而我只是一个工薪阶层,好几年后才自己买了房子)。反而在我侄儿读大学的时候经常给他拿钱拿生活费,我侄儿和我感情一直很深厚。我嫂子虽然又结婚了,但我们还是保持良好的关系,逢年过节还回来看望我老爸。11年我老妈去世的时候他们回来参加追悼会的时候痛哭流涕,是真感情。所以我觉得,你邻居去世了,他父母可以适当要点遗产以后养老,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要参和了,毕竟别人老婆孩子还要生活!!


人人都爱23


我也见过一个真事,朋友的同事34岁,夫妻俩收入不错,但男方家在乡下还有个弟弟没什么能力在家,这人有个3岁的女儿,一天晚上逗女儿玩突然昏迷送医院,我朋友老公是医生,这人的老婆求我朋友找人救命,但三天后医生说脑死亡治愈的机会很低,家婆打电话竟然不让治疗说太浪费钱,而且当着媳妇的面要分遗产,主要是这夫妻在我们这里买了房子,我们是一线城市房子值钱,买这房子婆家一分钱没给说家里穷,而且还有一个儿子,现在人还在医院就要房子,说留给小儿子,因为大儿子家生的是女儿。媳妇非常崩溃,没有遗嘱真的要被人咬一大口


物外忘尘


讲两个真实的事情吧。

第一,我爸生病去世的时候,我爷爷还没有去世,家里的房子当时不是完全产权,也没管这个事,后来我爷爷也去世了,这个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发现还有我大伯的事情,刚好我大伯又去世了,办公证吧,大伯母她们压根也不配合这个事情。

我那时候年龄不大,就记得公证处的人和我妈说的一句话,“这个事情很麻烦,要怪就怪老爷子死在他儿子后面了吧。”

我当时只想打人。

第二,我朋友,从幼儿园到现在的那种。她和她老公都是牙医,收入可观。她还在休产假的时候,老公忽然心梗在单位去世了,才三十多岁啊。

接下来就是你能想到的所有抚恤金和遗产争夺的戏码,甚至才第二天她婆婆就和她谈话说“你以后也是要再嫁的”,还到处放话说是她闹离婚才气死自家儿子,简直面目可憎。她和她老公之前还给小姑子借了130万,人家也不想全还了,所以她面对的是遗产和债务两个官司。

我朋友自己带着女儿,身心俱疲,现在在外边租房子住,生活里就三件事,上班带娃打官司。

因为我曾经是个警察,也认识一些法律工作者,所以她有很多事情都来找我帮忙。

这两件事说明什么呢?

第一,明天和意外真的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这句话很烂俗也很真实,别出了意外才感慨,珍惜现在和眼前人。

第二,学会未雨绸缪。我和老公很早就拟定好了如果我俩之中谁突然去世了,房产财产怎么分。就是很心平气和地商量出来的,谁都想给留下的那个人和孩子最好的保障。(虽然我们两家老人也干不出那种要争房产遗产的事)

第三,经济往来这种事情,最好正规一点。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美好和丑陋。


周一点儿


我身边就有一个同学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她爸爸意外去世时奶奶还在世,但是谁也没有提过遗产啊房子啊之类的事情。


后来据说她家房子要拆迁,这时候奶奶已经过世了,然后姑姑和叔叔跑来说,她家房子也有他们的一部分。咨询了律师,还真是有这么回事。


孤儿寡母敌不过,给了一笔钱出去。后来我同学考了大学,有了出息,把她妈接去大城市住了,也不再跟这些“亲人”来往了。


都说人心是最经不起考验的,尤其是“钱帛动人心”。如果想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真的需要提前立遗嘱。

01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

第一,“房子是两口子买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的50%为已故邻居的遗产。


第二,邻居突然去世,生前立有遗嘱,那么遗产分配按照遗嘱进行。


第三,如果没有遗嘱,则根据《继承法》顺序继承:由配偶(妻子)、子女(女儿)、父、母等额继承。


第四,有继承资格的人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但未成年人不能放弃继承权。


02 兄弟虽无继承权,但是可以在父母去世后继承父母从邻居那里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如果父母没有放弃邻居的遗产,也就是他们获得了邻居房子的50%×25%×2,那么这部分自然就成为了他们的财产,去世后也是他们的遗产。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说明,那么邻居的兄弟也就有了对这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03 如果不放心的话,出于对妻儿的保障,可以考虑立遗嘱。


其实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去世,无论是妻子、子女、父母还是兄弟,都是非常伤痛的。


出于亲情,家里人对妻女肯定格外同情,很多人都不会想到要去争夺遗产,父母出于疼爱小辈,很有可能放弃继承权。


但是也保不齐遇到比较冷血的亲人,比如我同学的那些长辈们。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可以咨询律师,按照要求立好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这样更具有法律效力。



我是@七年之瑾,愿所有亲人都能懂法,但更要重情。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七年之瑾


这种事情我们家是做不出来的!

我大哥44岁因病去世,去世之前一直是我父亲在身边照顾,当时侄子也才过十岁。我们兄弟姐妹四人。大哥和大嫂相亲相爱,生活和睦,大哥去世后,我们帮着操办丧事,费用我们兄弟姐妹平摊了一些。

后来大哥家只要有事我们都会帮助,父亲从哪年开始,每月给大嫂500元,帮助扶养侄子。我的父母和我们从未想过要去分大哥遗产,父母总是给我们说要多帮大嫂和侄子,我们都是想着怎样去助大嫂和侄子,让她们好好生活。大哥去世十多年了,大嫂就一直自己带着孩子生活,除了上班工作就一直深居简出。期间我父母让我姐給大嫂代话说: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就再婚吧!但大嫂一直说不想这事,要把孩子扶养到大学毕业。

每年过年或者假期,大嫂都会去看望我父母,依然称呼我父母爸妈。所以我们多年来也一直很尊重大嫂!

在我看来:如果眼里只有利益,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竞速老猫A


生前立遗嘱可以避免财产的争夺,但是中国人很少有提前立遗嘱的意识。

如果是年龄大了,一般会提前分配好自己的财产,而年轻人突遇意外,没有遗嘱确实容易造成财产的纠纷。

我邻居王叔就遇到这样的事,他是突然出车祸去世的,后来涉事车主赔偿了58万,因为没有立遗嘱,按照继承权规定,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必须全部到场,才能拿走这笔钱,因为他们是第一继承人。

幸好,王叔的妻子和公公婆婆相处很好,公公婆婆看在孩子的面上,最后把钱都给了儿媳,让她去还房贷,儿媳也一直抚养着孙子,并照顾着公公婆婆。

这样的结果是皆大欢喜,但生活中并不都是这样 ,比如题主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这样来分析。

首先:邻居突然去世,房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其中50%属于妻子,有争议的部分是另一半50%的房产。

其次,根据继承法来说,父母、伴侣和孩子都是第一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平分这50%的房产,那么父母可以继承的也就是其中的25%。

再次,这继承分配也不是相处固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孩子还小,伴侣抚养压力大,那么伴侣和孩子是可以多继承一部分的,而如果父母有其他子女抚养,或者有退休工资,也是可以少分配一部分的。

最后,想说的是,为了利益争执,很容易会失去亲情,相对来说,家庭的和睦是无价的,孩子还小,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老人能多帮助一下儿媳,少一份争执,等自己年老时拥有天伦之乐,比什么都重要。

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都有疑问,请关注 ,我会继续为你解答,谢谢!


子芫伴你成长


这种情况下,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首先,明确一点,继承房产,没有死者弟弟什么事,他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参与到此次继承中来。

其次,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他们的继承权利是平等的,不分前后。

第三,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所以,我们通常就认为夫妻各占房屋的50%产权,即,房屋的50%才是遗产,能够用来继承分配,另外50%不是遗产,而是仍然在世的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作为遗产的50%由死者的妻子、父母和女儿平分,每个人得到50%的四分之一。

以上是法定继承的基本方式。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这里面可以为妻子和女儿争取的是:

一、如果女儿尚小,可以要求多分,以便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如果公公婆婆有退休金,或者有其他房产,那么,可以请求他们放弃继承,房屋有母女二人继承。通常,老人还是心疼自己的孙辈的,一般不会太争夺。毕竟他们放弃的也就是房产50%的50%,即,25%的全部产权。

三、中国人没有生前立遗嘱的习惯,碰到这样的情形的确不好解决,也只能用情谊去化解矛盾。遗嘱的格式在网上都可以搜索到,只要具备法定的基本条件,都是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形式,只不过如果遗嘱得到公证,其效力可以对抗第三方,在实践中还是比较好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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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想法律


她和丈夫白手起家,结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几乎没给过什么经济支持,她和丈夫靠种养田地和外出打工挣的钱过活,两人日子虽苦,但慢慢熬了过来,终于在城里买了房子,把孩子也接到县城念书。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丈夫突然出车祸去世,留下孤零零的母子二人。

丈夫去世没多久,丈夫的父母和兄弟竟找上门来,要求分房子,丈夫走得突然,又没有立下遗嘱。

那么父母和兄弟究竟有没有权利要求分房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轮得到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现在父母、配偶、孩子都健在,所以没有兄弟什么事,兄弟没有权利要求分房。

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那是不是整套房子都属于儿子的遗产呢?

不是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归女方所有,另一半才作为儿子的遗产来进行分配。

举个例子,假设这套房子价值100万,那么其中的50万归女方所有,另外的50万则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

那么这些遗产按什么标准来分配呢?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应该平均分配,还是用前面举的例子,50万元的遗产,要平均分成四份,给男方的父母、妻子及孩子,即每人能分到12.5万元的遗产。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法律并不是一刀切,它还可以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适当向需要照顾的一方倾斜。

比如孩子年龄较小的,妻子可以争取要求多分一些,以便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谭大方


刚刚上周本人遇到这种事情,老婆的姐突然死了,房产是在她的名下,还有几十万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一个儿子已成家(共同生活),还有一个老妈(87岁,也是本人岳母),儿子去变更,房产和理财产品受益人,就是不行,公证机构也不办,因没有遗嘱,需这样分:丈夫先一半财产,另一半分三份:丈夫、老妈、儿子,还得姐的老爸的死亡证明(已去世12年了),最后各当事人都到位,老妈放弃遗产,才公证。所以没有遗嘱很难办。中国人对立遗嘱很忌讳,但最好有财产就立遗嘱,中途可以不断的变更!如果第一继承人老妈、老爸又死亡,又要涉及七大姨八大姑了(他们有权继承爸、妈的遗产),争执会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象这种所说,财产名正言顺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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