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作案六起,二名“油耗子”在赫章落網入獄

租車改裝、網購假車牌、跨區域作案,“油耗子”雖有萬全之“策”,卻最終難逃法網,鋃鐺入獄。近日,貴州省赫章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偷盜柴油案依法提起公訴,二名被告分別獲刑。

經查,家住威寧縣的譚某某因手頭拮据,便邀約陳某準備幹上一個思量已久的“大買賣”——盜柴油。二人將租來的麵包車進行改裝,併網購一副假車牌,攜帶抽油機、油管、油桶等作案工具來到赫章,伺機作案。


異地作案六起,二名“油耗子”在赫章落網入獄


案情介紹


2018年12月4日,在多次踩點後,二人盯上了徐某停放在城關鎮環城路一工地的挖掘機。鎖定目標,換上假車牌,二人驅車來到挖掘機旁,譚某某負責將挖掘機油箱撬開,陳某負責用抽油機將挖掘機油箱內的柴油全部抽入麵包車內的油桶,得手後二人迅速逃離現場,並將盜來的柴油低價進行處理。經資產評估公司評估,二人此次盜取的柴油價值2254元。

2018年年底至2019年4月,二人又先後以同樣的方式盜取了城關鎮環城路王某攪拌車價值1244元柴油、城關鎮汪家屯郭某、徐某等人貨車價值6321元柴油、白果鎮西屯街饒某挖掘機價值1926元柴油、白果鎮煤炭溝牛某挖掘機價值1868元柴油、白果鎮客車站工地王某、江某挖掘機價值6324元柴油。


異地作案六起,二名“油耗子”在赫章落網入獄


法律解析


赫章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譚某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二人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遂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議,二被告當庭表示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最終,二人盜竊罪罪名成立,譚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責令二人退賠王某、郭某等被害人全部損失。

異地作案六起,二名“油耗子”在赫章落網入獄


違法必究 執法必嚴


檢察官說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轉自:赫章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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