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時”制意外走紅,別為勞動糾紛埋下“種子”

為了防控疫情,很多用人單位目前採取的都是員工在家辦公或錯峰上班、輪崗輪休等工作方式。特殊時期,很多企業嘗試一些過去從未接觸過的管理方法,比如共享用工、綜合工時等,甚至有意在疫情結束之後將其作為一種常態化的工時制度。不過,有些用工方法還要走必要的法律程序,否則會為將來的勞動糾紛埋下“種子”。

“大家瞭解綜合工時嗎?”“有誰知道申請綜合工時的手續怎麼辦理?”最近,在HR的圈子裡,不少人都在互相打聽著綜合工時的消息。

“確實,受疫情影響,目前很多企業在特殊時期內無法正常工作,我們接到了不少企業諮詢針對特殊人群和崗位能否調整內部管理制度,例如能否將固定工時調整為綜合工時等等。”從事金融服務與人力資源外包的中瑞方勝資深人力資源專家表示。

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們,對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哪天是工作日,哪天是休息日,週末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該怎麼算等,都有著非常清晰的概念。但還有一些人,對上下班、休息日的概念卻很模糊,他們是以周、月、季,甚至年為週期來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前者一般是標準工時,後者則很可能是綜合工時。

中瑞方勝資深人力資源專家分析,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講,綜合工時有很多優點。最明顯的就是不受固定時間的限制,日常安排工作更靈活,在工作量不飽和時可以安排職工休息。因為綜合工時沒有加班費,這對企業來說也節省了一筆人力成本,而且這也省去了HR和財務部門統計加班時間和計算加班費的諸多繁瑣工作。

當然,凡事有利必有弊。採取綜合工時也有一些缺點。比如,這種工時制對於部分員工工資計算難度變大,可能造成公司額外成本,比如新入職、離職員工,不滿一個綜合工時考核週期時,其多休時間通常也需要正常支付工資;而且公司安排大量連續工作,之後再連續休息的現象,員工容易出現牴觸情緒、疲勞情緒,影響工作效率。

另外,綜合工時有一定的適用範圍,不是說企業可以隨意安排的。依現有規定,採用綜合工時的崗位通常需要連續工作、工作量呈現忙閒週期性特點,比如快銷、生產製造、餐飲酒店等生活服務行業、文旅行業、金融行業等,在這些行業中的銷售類、服務類(餐飲酒店服務員、廚師、維修人員等)、項目計件類(設計師、律師、諮詢師、講解員等)職位,會比較適用綜合工時。

必須提醒企業的是,實行綜合工時制應提前向勞動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行。什麼樣的崗位可以申請綜合工時,需要提前向勞動部門瞭解;並且申請的崗位需要有充足依據去輔助綜合工時制的申請。即使是看似滿足綜合工時制申請條件的銷售崗位,也要根據銷售崗位的具體職責來判斷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比如電話推銷崗位,雖然屬於銷售崗位,但工作時間是固定的每天8小時,因此也並不屬於綜合工時制所滿足的申請條件。綜合工時到期之後也應當進行續延申請,否則將被按照標準工時對待,公司可能需要支付不必要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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