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斯坦被判入狱23年!掌握女性身体的只能是男性?

韦恩斯坦被判入狱23年!掌握女性身体的只能是男性?

当地时间3月11日,好莱坞电影大亨哈维·韦恩斯坦被控强奸案公布判决:纽约最高法院法官James Burke宣布他被判刑23年,并将正式注册为性犯罪者。

对于判罚,韦恩斯坦的律师表示,认为法庭是出自“METOO运动”和公众的压力才做出如此判决,而不是出自证据、证词和公正,是懦弱的行为。而韦恩斯坦案多名指控者的代理律师则在场外举起一个牌子,写着“正义长这副模样:20+3年(两项罪名分别判的监禁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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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者律师场外高举“正义长这幅模样”

据悉,韦恩斯坦方或将提出上诉。如上诉失败,相信现年68岁的韦恩斯坦将会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截止1月,至少有100名女性向媒体曝光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表示曾遭受韦恩斯坦性侵或性骚扰。检方以性侵制作助理及两位女演员的罪名对其提出指控,同时媒体也曝光其曾对包括安妮斯顿在内的多位知名女演员发表不恰当言论,韦恩斯坦案成为好莱坞性别不平等现象的典型案例。

性别间不平等的现象很早就已经被世人所认识到,但是,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是什么?性别不平等为什么会在社会中延续下来?如何改变性别歧视现象?我们要的社会性别平等又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并不是简单能回答的。不同的流派,不同的学者对于性别不平等的根源的论述也是多种多样。

性别差异论

传统的男权文化,把男性置于中心地位,在生物学和文化上都建构了男性优越于女性的理念,从而把女性置于“第二性”的地位。直到今天依然有人认为由于男性力气大,在格斗上有优势,同时在智力上男性的逻辑推理能力要高于女性,从而有了较高的社会地位。也就是说,性别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是由于男性在生理上优越于女性,所以,男性的社会地位要高于女性。两性生理的差异论被大众所接受,直到今天,人们在解释两性受到的不同待遇时还会以此作为借口,但这一观点受到了女性主义者普遍的批评和否定。早在1894年,英国著名的性心理学家埃利斯的《男与女》一书就以生物学领域为研究的切入点,从人的生物性上得出“两性等价”的结论,对男性在生理上高于女性这样一种陈腐观点进行了驳斥,具有积极的意义。

女性主义理论批判了把性别不平等简单地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论述,他们认为生理的差异仅仅是个起因,随之而来的文化建构才是两性之间不平等关系产生的真正原因。也就是说他们承认性别差异的客观存在,但是反对女性是因为在生理上的弱势而成为了被压迫者。传统女性主义理论(或称经典女性主义理论)认为不平等两性关系的形成经历了三个转变阶段:

首先是从生理差异向社会差异的转变,然后是社会差异产生价值判断,最后是价值判断引出不平等观念。

在两性的生理差异中,女性具有生育的生理特点是最受人关注的。大部分为性别分工寻找合理化的理由都是女性的生育能力。玛丽·奥布赖恩认识到了女性的这种“再生产能力”, 但是她强调,女性的这种再生产能力并不是女性地位低的原因,而是男性通过对女性繁衍后代过程的主宰和控制,产生了“男性统治”,从而女性成为了“被统治者”。这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男权文化忽略了妇女在生育中的真正地位和社会存在价值,而一味地强调女性由于生育产生的劣势以及对男性的需求和依赖。因此,妇女的解放源泉来自对“人类再生产过程的恰当理解”,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妇女人口再生产劳动与男性将人口再生产神秘化之间的矛盾,才能否定女性“依赖性”的论断。有研究认为,

技术发展必将在不远的将来消除种族繁衍对妇女身体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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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人工子宫会成为趋势吗?

有人认为人类再生产是父权制赖以存在的关键,更宽泛地认为,性行为是父权制赖以存在的关键。对性行为的探讨也是女性主义者研究性别不平等的一个重要视角。凯瑟琳·麦金农认为妇女受压迫的起源可以从性的基本事实来解释,男人在性上始终处于主控的地位,“性客体化是妇女主体化的初级阶段,它将促使言行一致,将结构融于表达,将观念付诸实施,将神话寓于现实。男人占有女人,主体主宰客体”

。麦金农认为性关系具有社会性,她详细表述了性关系内在不平等现象,正是因为性关系的不平等,产生了性别间社会关系的不平等。女性由于在性行为中被客体化,因而女性的主体性实际上依然是客体的一种表现。所以麦金农认为,提高觉悟是女性主义的一种分析方法。她指出,通过分享客体化经历,妇女在了解自身的共同属性后,将会采取政治行动。

某些流派的女性主义承认男女两性的确存在差异,她们在讨论社会现象时,都承认现存社会结构是男权的,即女性权益服从于男性利益的权力结构,为理论的出发点。对于如何纠正现存结构,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方法。上面提及的学者从消除性别差异带来的不平等关系入手,也有学者从赞赏差异,主要是女性特征入手,试图纠正性别间的不平等。不管是说明男性的优势本身不存在,还是崇尚女性的特质,重点放在“性别差异”上的平等论,归根结底指的是女人不同于男人或女性不同于男性的地方。

社会性别的概念对两性差异论进行了建设性的批评。首先,普遍的观点是将生物差异视作给定不变的东西,社会性别理论证明生物特征并不是给定的,而是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中形成的。当代的基因诱变实验已经证明,生物机体及其机能确实是可以变化的;与此同时,大多数人也相信,在社会关系和文化当中构建出来的东西,更容易被重新建构。因此,即便是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生物差异,也不能当作是普遍的或不变的,身体和生理的进化本身就受到了文化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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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质疑差异与歧视间的因果关系。朱蒂斯·鲁博提出,作为一个过程,社会性别产生了定义“女人”和“男人”的社会差异。也就是说,如果把社会性别看作一种过程的话,那么我们会发现,正是这一过程,把人区分为男人和女人,才塑造出了男人和女人的差异。斯科特进一步提出,在政治领域里,只有当妇女因为其性别而受到排斥时,她们的差别才变得显而易见了。因此,性别差异是妇女受排斥的后果,而不是原因。这一论述颠覆了原来在论述性别不平等时的因果关系,彻底驳斥了女性是因为与男性的差异才受到压迫的观点,两性之间差异的显现是女性受排斥和压迫的表现之一而非原因,因此,女性受压迫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性别差异。

最后,后现代女性主义理论对这种基于性别差异的观点也进行了批判。如果不对男权社会的批判全面展开,继续运用这些概念提出社会性别问题将会使女权思想囿于西方男权的范畴,禁锢于一种对立思想的框架内。也就是说,性别差异理论局限了女性主义的思想,把女性主义局限在一种普遍化的性对立的框架下:男人和女人不同,这就很难表明妇女之中的差异,很难将妇女个体和普遍意义上的女人区分开来,从而难以表现出妇女内部的差别。事实上,妇女间的差异其实不是差异,所有的妇女都只不过是将某种妇女的原型本质具体化,或者程度不同地体现某种形而上的女性特征。不同的女性受到的压迫是不同的,我们不仅要和所谓男人的特权斗争,也要和关于女人的普遍意义斗争。

社会分工论

对两性为何不平等的另一种普遍的看法是,男性统治既非来自男性的好战,也不是由于女性的依附性,而是起源于男性的狩猎活动和女性的采集活动。由于妇女要哺育孩子,不能去狩猎,只能做采集的工作。男性就利用女性对狩猎的少参与而控制了肉类的交换。随着肉类在不同狩猎集团饮食中处于日渐重要的地位,就逐渐形成了男性的统治。也就是说,社会分工的形成和发展是两性不平等的起源。这一论点虽然也涉及了两性的生理,但是它不认为生理是唯一原因,社会分工,尤其是

男性工作重要性的上升才是形成男性统治,女性被压迫的原因

在许多人眼里,两性的分工和两性扮演不同的性别角色是一种自然的选择,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必然结果,男性干体力活、进行狩猎活动、从事逻辑性强的工作,以至于成为统治者,这和男性本身的条件相关,是自然发展的结果。因此,目前社会现存体制下的性别分工和性别角色同样也是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无可置疑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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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拳手张伟丽

一个轰动西方的、对人们在性别问题上的思维定式具有颠覆性的发现是玛格丽特·米德对三个原始部落中与西方大相径庭的性别角色的考察。她发现,虽然这三个原始部落坐落在方圆100英里以内,但其性别角色规范却完全不同,尤其有趣的是,这三种规范全都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性别角色规范。其中第一个部落中,男女两性的行为模式都像西方文化中对女人的行为规范要求一样,即一种柔和的行为方式,在西方人眼中是“女性的”和“母性的”。第二个部落中男女都如西方男性的行为方式,即一种残忍的富于攻击性的行为方式,脾气暴烈、敢作敢为,在性生活上积极主动,“具有男子气概”。第三个部落中,男人的行为就像西方文化中女人的传统行为方式——敏捷、负责购物,所承担责任比女人少,并在感情上依附于女人;而女人却个个精力充沛、善于经营,而且不事奢华,是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管理者。米德以她对原始部族的研究为女性主义理论提供了新鲜的证据和独特的观察视角。她的重要发现表明:世界上各个社会都有分工,但这种分工并不一定与性别形成必然的联系,某种性格特质被认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是因文化而各异的,因而是人为的,并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自然秩序”

。尽管许多文化中都盛行男主外女主内,但的确也有男主内女主外的文化。此外,米德的发现挑战了人们所谓的“常识性认识”,性别角色也并非像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只有一种模式、一种标准,实际上,性别分工和性别角色可以是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

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妇女被压迫的根源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的最常用的视角,但是与把分工视为性别不平等产生的直接原因的观点不同,他们把性别分工看作是起始,但并不是起源,资本主义制度才是真正造成性别不平等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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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男性和女性不同的性别行为是劳动分工的起源。由于马克思的重点在于阐述资本主义,因此,他对于两性为何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以及性别分层的原因等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恩格斯意识到了妇女问题的重要性。他承认存在妇女受压迫的现实,并认为这一现象产生于家庭之内。在恩格斯看来妇女并不是在生理上有依赖性,而是因为社会赋予了她们生育子女的社会角色,把她们归在私人领域中。妇女受压迫的真正原因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这种划分是资本主义强加给妇女的,因此,这种压迫是限于资本主义的,是可以被消灭的。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通过把妇女从生育子女解放到社会生产中去,通过消除公共的、私人的、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分工的限制,从而结束压迫。

虽然有种种的批评和意见,但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出发来探讨性别不平等问题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方法和视角被其他许多流派所借鉴和运用。

自然与文化的二元对立

谢利·B.奥特纳发现每一种文化都在以其自己的方式与意愿作出这一

价值的判断,认为女性劣于男性。这一结论的得出有三方面证据:

1

文化意识形态中的相关因素及在受访者的陈述里有些信息明确贬低了女性的价值,将她们自身及她们发挥的作用、承担的责任、生产的产品及所处的社会环境都赋予了相对于男性的次等地位。

2

象征手段,如认为女性不洁的观念等,可以理解为间接地宣布了女性的劣等性。

3

象征手段,如认为女性不洁的观念等,可以理解为间接地宣布了女性的劣等性。

为了解释各种文化都贬低女性价值的这一普遍现象,谢利认为必须借由其他普遍性因素来解释女性之附属地位。谢利的答案是因为女性被认同为“自然”,她们总是象征性地与自然联系起来,而与之相对,男性则被认同为“文化”。而自然和文化二元对立,以及“所有人类文化都相信人类有能力来应对并规约自然界的存在之物,而不是被动地受其制约或摆布”

,所以,自然可以被文化制约,那么女性也可以被男性控制

谢利详细解释道:每一种文化都很含蓄地认识到自然运作与文化运作(即人类的意识及其产品)之间的不同并对两者有所区分;而且文

化的不同之处恰在于它在多数情形下能够凌驾于自然条件之上,之为己所用。因此文化(指所有文化)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仅不同于自然,且高于自然;而之所以能产生这种意识,正是因为文化具有能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就是赋予其社会性和文化性的能力。

那为什么会认为女性会更贴近自然呢?这一切当然要追溯到身体和特属于女性的自然的生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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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女性的自然特征被认为更具有自然性。由于多数情况下女性的身体及其功能与“物种生命”更为相关,这似乎就使她们居于更贴近自然的位置;而与之相对,男性的生理特征使他们享有更彻底的自由,得以承担起完成文化之宏图大业的职责。换言之,女性身体似乎已使她们无法摆脱纯粹从事生命繁殖工作这一命运;而男性由于先天不具备创造生命的生理功能,必须(或者说有机会)通过技术或符号以外的或“人为的”方式展现其创造力。

其次,由于女性的身体及其功能,她们被置于一些社会角色中,在文化过程的等级上,这些角色反而被视为比男性承担的角色低等。女性和雌性哺乳动物一样,会分泌乳汁哺育新生儿,这一方式被视为最自然的亲子纽带,所以按照文化推演的逻辑,母亲和孩子相互依存,成为育儿的主要承担者,也成为家庭中最主要的照顾者。因此,女性被圈在了家庭事务中,人们认为“女性的位置在家里”。而几乎在所有社会系统内部,家庭和社会间都存在某些结构性冲突,家庭和其他社会文化、经济组织构成了“私领域和公领域的对立”,并且个体家庭常常被看作是低一级的事务,其社会意义不完整,而与之相对的是,由于男性不具备“哺乳”功能,因而在公领域中行动,而公领域中的关系被看作是较家庭关系较高一个层次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了由于女性自然的生理机能,人们“自然地”将她与家庭环境联系在一起,反过来,有使得女性更容易被看作贴近自然。

再次,基于女性身体及其功能而强制分配给她们的传统社会角色反过来使其产生一种不同的心理结构,这一心理结构和女性的生理特性及其社会角色一样,也被视为更具自然性而非文化性。谢利强调这种女性的心理结构并非是天生的,而是文化建构的。由于女性的家庭角色和社会职责,使得女性倾向于关注具体的感情、事物与人,而不是抽象实体;在表达方式上也是更偏于主观性,而不是客观性。但是主观感性又被视为更接近自然,而抽象和客观更具有“文化性”,这样又对应了自然和文化的另一个层面。

韦恩斯坦被判入狱23年!掌握女性身体的只能是男性?

由于女性被视为更接近自然,因此在社会文化本身的建构中,女性处于自然和文化的“中间性”地位。这种“中间性”地位使得女性受到更多的限制,从行动到视野都被训练得比男性狭窄,反过来又加剧了两性的等级化。

因此,谢利认为单纯地改变社会体制,比如男女性别的比例配额,或单纯的改变文化预设,比如改变大众媒体中女性形象,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必须要双管齐下,既要给予体制上的变革,给予女性更多的社会支持,同时,也要改变文化预设,让女性也进入到文化行列,加入文化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才能真正改变两性之间的关系,改变女性在文化中地位低下的问题。

谢利的这一观点发表后,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也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和很多的批评。二十二年后,谢利又写了《如此说来,女性之于男性是否有如自然之于文化?》再次强调男性统治的普遍存在和自然/文化的对立具有普遍性。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之所以从自然和文化的视角谈女性的地位在各种文化中都很低,恰恰是避开了认为男性有意地利用体力优势来支配女性,强调结构性的力量导致了这种对立,去理解建构这些联系的政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从自然和文化与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作为切入点,探讨女性的地位低下问题,跳出差异论的论调,从一个更为宏观的视角分析这一问题,这样的论述值得关注。

交换女人

盖尔·卢宾受马克思论述经济制度方法的启发,采用了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施特劳斯关于亲属制度交换妇女的见解,从制度层面来论述性别不平等的起源,认为亲属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起源。她指出亲属制度不仅利用了性别差异,它们还通过交换女人的结构创造了性别差异。卢宾之所以借用了施特劳斯“交换女人”这一概念,来说明女性在亲属制度中成为被压迫一方,是因为“‘交换女人'是个诱人而又有力的概念。它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它将妇女压迫置于社会制度中而不是生物性中”。同时,亲属制度把统治和屈从作为社会性别区分的条件发明出来:所谓统治与屈从,即男人统治女人,男人有支配女人身体的权利,而女人自己没有这个权利。这一论述开创了从文化的层面来寻找妇女被压迫的根源。

所谓亲属制度,指的是家庭领域内的一种规定和原则,比如不能和表亲、父亲结婚等。但在全世界有很多不同的亲属制度,它不是自然的,它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文化的建构。亲属制度最初的目的是把人组织到社会中,其中,交换妇女成为一种重要的组织社会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男人统治社会的权力,同时导致了社会性别的产生,产生了两个群体:男人和女人,并且男人群体有权力处置女人群体:男人交换女人,女人被交换

卢宾强调,排他的社会性别认同远非自然差异的一种表现,而是对自然相似之处的压制。对男人,它要求压抑那部分被界定为“女性化”的特点;对女人,它要求压抑那部分被界定为“男性化”的特点。两性区分的后果是压抑那些实际上每个人——包括男人和女人——都有的性格特点,在交换关系中压迫女人的制度,因其坚持一种僵化的人格区分而同样压迫所有的人。此外,社会性别不仅是对一个性别的认同,它还需要将性别的欲望引导向另一个性别。换句话说,性/性别制度塑造了性,她是在制度内部确定人的性欲,性/性别制度确定人类只有两个性别,确定了男人的统治和女人的屈从,它把异性恋作为人类唯一得到承认的性关系确定下来。因此,对人类性欲中同性恋成分的压制及其必然结果——对同性恋的压迫,同样是那个以其规则和关系压迫妇女的制度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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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卢宾的结论,亲属制度通过交换女人产生了性/性别制度,引出的结论是:并不是男人的统治产生了女人的交换,而是交换女人产生了男人的统治和女人的屈从关系。也就是说,社会性别是社会强加的两性区分,它是性的社会关系的产物。亲属制度是基于婚姻之上的, 它们从而将男性和女性转化为“男人”和“女人”,每一方都成为不完全的一半;只有同另一方结合才能完整。而当亲属制度、交换女人一旦产生,它就已经不再被用来组织社会,因为社会已经被组织。也就是说,性/性别制度已经不再是用来组织社会的,它现在的作用仅仅是使其自身存在下去和它确定的统治/屈从关系存在下去。至于这种社会性别制度可以存在下去的原因,卢宾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认为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就把性别内化了。

卢宾从亲属制度以及其中交换妇女的组织方式角度来论述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对长期以来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妇女受压迫是因为其物质的、生理的基础这种生物决定论的看法提出质疑和否定。

对于卢宾的论述,一些人类学家认为“亲属制度”实际上并不存在,而是人类学上的虚构,因为由婚姻或生育导致的亲属关系只是为了利用亲属的称谓来作为接受或排除一部分人的条件或标准,这种条件或标准并非在任何文化或社会中都是一样的。另外,有学者认为仅将社会性别定义用于亲属制度(把“户”与“家庭”当成社会组织的基础)是不妥的。我们需要扩大性别的定义,使其既要包括亲属关系,又要包括劳动市场(按性别分层的劳动市场是性别构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教育(男校、男女分校、男女同校也是性别构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和政体(男子普选权也是其中一个环节)。如果将劳动市场、教育、政体纳人亲属制度中检验其功能,就毫无意义了;坚持认为当代男女两性关系是以交换妇女为基础的旧的亲属制度的残余,也同样毫无意义。性别是通过血缘建立起来的,但是,它还是在一定的经济、政体中建立的,在当今社会中,性别正独立于亲属制度之外在发挥着作用。

优势累积论

关于性别不平等根源的讨论在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的理论中是非常多样和纷繁复杂的,这里无法一一穷尽。假使拋开根源不谈,仅仅着眼于为何性别间的不平等会延续下去,那么优势累积论是一个很好的解释。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曾作过如下概述:

个人的社会选择与制度性的社会选择的互动过程,影响着在一定活动领域中不断获得机会结构的可能性。当个人的角色表现符合所要求的制度标准,尤其是当它大大地超过了所要求的标准时,便开始进入优势的积累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人将不断地获得进一步扩展其工作的机会(以及与之相关的奖励)。因为精英制度相比较而言拥有促进其领域中的工作的大量资源,所以适合于这类制度要求,在不断获取积累优势方面有极大的潜力。奖励系统、资源分配和社会选取共同作用,形成和维持着科学中的阶级结构,通过为科学家提供层次不同的机会,以扩大他们作为研究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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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默顿的这段话本来是为了说明优势积累(与之相对的是劣势积累)过程及对科学分层结构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观点对于理解为何不平等的现实会延续也是大有裨益的。

美国激进主义女性主义者凯特·米利特认为当女性成为被压迫者以后,在妇女身上就存在少数族群地位的特征:群体自我憎恨,对自己和对同伴的鄙视。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是对女性卑下观点的反复宣扬,并且女性对此也信以为真。这是一个劣势不断累积的过程,同时也是女性内化文化建构性别观念的过程;而男性则不断地膨胀良好的自我感觉,不断地累积优势。

杰出的女性主义理论家珍妮特·查夫茨对性别不平等的存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强制性因素个人的自愿性行动是性别不平等制度存在和延续的原因。强制性因素主要是宏观体系中劳动的性别分工和性别隔离。三种主要的性别观念使得男性在劳动分工中处于优势地位:

有关男性与女性本质差异的性别观;

有关男性和女性行为的适当方式的性别规范或期望;

有关男性和女性不同表现的刻板印象。

而自愿性行动是指,在劳动分工中,男性所占据的优势地位越突出,社会的性别偏见越深,那么将会在工作和家务劳动方面出现更多的性别差异。结果这会为后来的人树立起角色模式,使他们“自愿地”按照所限定的道路去做。因此,查夫茨认为要改变这种性别不平等制度,必须:

改变劳动的性别分工;

改变男性在资源占有方面的优势;

改变社会的性别观念、规范和刻板印象;

改变导致男性和女性的行为取向和期望的性别化过程。

优势累积论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明,性别间的不平等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也不能因为其不断的延续和存在下来就被视为不可更改,符合社会发展淖流”的。事实上,正是因为优势在不断累积,因此要打破男权文化变得更为艰难,但无论如何,这是应该被打破的,也是可以被打破的。

(本文摘自《透过性别看世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略有编辑,以原文为准,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About the book

关于书目

韦恩斯坦被判入狱23年!掌握女性身体的只能是男性?

《透过性别看世界》

沈奕斐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8月

谈到社会性别,必然会涉及女性主义。可以说,社会性别是女性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今天女性主义学术的核心和精髓。《透过性别看世界》深入浅出地对社会性别进行讨论,本书探讨的内容正是当下中国社会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的议题,本书作者沈奕斐博士不局限于阐述问题,更是亮明立场和观点,为公共讨论作出良好示范,使读者具有反思能力,用性别平等知识来改变生活。本书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佟新、资深媒体人黄佟佟联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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