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家人失聯十多年的梁先生重返長寧,因種種原因而流落街頭的他,被熱心市民發現並上報了相關部門,然而一查詢卻發現自己竟已被“宣告死亡”。疫情期間,沒有身份的梁先生寸步難行,在長寧區法院的幫助下,梁先生最終恢復了身份。
案情概要
梁先生於2005年12月離家出走,十多年來從未與家人聯繫。
今年1月11日
他搭乘朋友的車從外地返滬,但仍未聯繫家人,開始了露宿綠化帶的流浪生活。社區居民發現後隨即報警,經核對住址屬長寧區新涇派出所,後被送至新涇派出所。
一盤查,梁先生的信息竟然顯示為“死亡”!警方根據戶籍地信息查到了其母親的聯繫方式。接到民警電話後,崔阿婆第二天便立刻從寧波趕來上海,到派出所安排的酒店與兒子見面。
原來,梁先生自幼性格內向,父母長期在外地,他和奶奶在長寧區居住,直到1996年和他相依為伴的奶奶去世。
2005年
梁先生萌生了去外地找工作的想法,隨後便和家裡人斷了聯繫。
崔阿婆稱,與兒子失聯多年後,分別於2017年10月來上海長寧法院申請宣告梁某某失蹤、2018年6月申請宣告梁某某死亡。上海長寧法院遂依法判決宣告梁某某死亡。
因事發疫情期間,新涇派出所安排母子兩人居住在北新涇一酒店內居家隔離。梁先生的突然出現讓一家人在驚喜之餘也產生了焦慮——畢竟,沒有身份寸步難行。
於是,他們向法院熱線求助,要求撤銷宣告其死亡的判決。
3月4號,上海長寧法院法院接到了梁先生的求助。考慮到疫情時期的特殊性,為充分保障疫情期間人民群眾合法訴權,及時解決當事人恢復身份的迫切需求,特殊時期特殊辦理,法院當天即組織力量由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副庭長齊敏音法官為梁先生提供上門立案服務,現場進行訴訟指導和立案材料審查,並將立案材料帶回院內當即予以立案。
和齊敏音法官一同上門的還有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耿志成法官。審判法官的提早介入為做好立審銜接、快速審結案件爭取了時間優勢。
立案後的第二天,耿志成法官直接上門開庭並當庭宣判,並在第三天將判決文書交到梁先生手中。
“我們這個案子依法作出了判決,已經恢復你的身份了,你可以拿這個判決書到公安部門去辦理相關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證。”耿志成法官向其耐心解釋。
梁先生和崔阿婆對法院的便捷服務和暖心舉措表示十分滿意和感激,“切實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梁先生表示,他會抓緊時間辦理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今後好好贍養年邁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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