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还幸福河湖——大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侧记

2019年,大方县召开专题会议,“把脉问诊”研究安排部署大方县达溪镇二道河固体弃渣治理工作,年底,固体弃渣治理按计划完成,还二道河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之河。大方县达溪镇二道河固体弃渣治理是大方县河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

  作为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上游,大方县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大方县先后出台了《大方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大方县全面建立“一长四员”流域分级治理实施意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河流水库上下游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和巡查保洁制度等,全面推行河长制。

精准施策还幸福河湖——大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侧记

岸绿水清的大方县岔河水库。陈庆方 摄

  健全工作机制

  大方县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筑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美丽大方,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在探索实践的基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大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试行)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组建编制10名的大方县河(湖)长制工作站,负责河长制的日常工作。为维护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建立“河道分级河长+河道保洁巡视监管员、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员、护林管理员、道路保洁员”“一长四员”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深入宣传发动

  为不断提高群众水生态理念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水生态建设,营造守护江河、保护水生态的浓厚氛围。在电视台、报社开设专栏专刊宣传河长制工作经验典型,拍制专题片,组装宣传车逢赶集天向群众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和宣传牌,同时制定了《大方县“大手拉小手、保护母亲河”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名誉河长牵头,在各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精准施策还幸福河湖——大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侧记

巡河清河图

  强化措施保障

  为加强主要河湖库源头、重要水源地的水环境保护,大方县划定禁止开发红线范围,严禁河湖库源头保护区污染物排放,同时,利用生态移民搬迁这一契机,解决河湖库源头和重要水源地的生产生活污水。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推进污染治理

  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了防污治污,印制了《大方县河道保洁巡视监管员实施方案》《大方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员实施方案》《大方县护林管理员实施方案》和《大方县通村沥青(水泥)保洁员实施方案》。

  部门联动发力

  大方县河流属长江上游的赤水河水系与乌江水系,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米以上河道共17条(省级河流1条、市级河流7条、县级河流9条),总长463.8千米,已建成的中、小型水库29座,在建和规划建设的14座。完成好各流域各水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上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任务离不开县、乡、村、组及名誉河长体系的管护,离不开县直相关部门和河流、水库上下游乡镇的联动与配合。针对这一情况,大方县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上下游联动制度》,研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用严密的工作制度确保上下游、左右岸河长之间工作效果,成立一批流域生态保护协会,实现流域上下游齐抓共管。

精准施策还幸福河湖——大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侧记

学生自愿者参与清河行动图

  监督考核到位

  建立《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重点对辖区内河道两岸的入河排污口、垃圾倾倒点、河面漂浮物等进行排查清理,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改,严厉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的不法行为。建立《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和江河湖流域环境治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评体系,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的经济综合测评考核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统筹作好各级河长、河道保洁巡视监管员、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员、护林管理员和道路保洁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建立河长工作微信群,利用微信平台第一时间收集河长工作中的亮点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大方县自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通过全县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构筑了由县、乡、村、组河长及名誉河长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全县所有水体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问题基本查清;落实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状水污染源整治、河道功能提升等三大基础性工作。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铺开建设;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沿河养殖场一律关闭;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通过清查全县所有入河排污口,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开展多次河道环境整治活动,基本消除城镇黑臭水体;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活动。截至目前,全县河网现状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达标率100%,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显,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幸福河湖之目标。

审核:杨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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