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買家虛構單號騙退款,法院判決書引《後漢書》釋法明理

2018年,安徽籍男子石某利用天貓“極速退款”特權,收貨後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為由申請退款,並虛構訂單號上傳平臺,騙取了4789元貨款。經天貓平臺幾次催促,均未退還貨款,最終被訴至法院。

3月12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杭州市餘杭區法院判處買家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的同時,還引用《後漢書》中“堤潰蟻穴,氣洩針芒”的古訓,對買家釋法明理。

天猫买家虚构单号骗退款,法院判决书引《后汉书》释法明理

2019年11月19日,此案在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圖片來自網絡

杭州餘杭區人民法院(2019)浙0110民初14177號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4月12日,石某在某官方旗艦店購買了一臺紅色iphone8手機,付款4789元,賣家於4月13日發貨。4月15日,收到貨物的石某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為由發起退貨退款申請。賣家同意後,向石某提供了退貨地址和聯繫方式。

同日,石某通過平臺填寫退貨物流信息,並上傳順豐速運的運單號。因其符合“極速退款”條件,天貓先行墊付貨款4789元並退至石某賬戶。

2018年4月25日,因查詢到上傳單號是無物流信息,且若再寄回已超過退換貨時間,賣家拒絕為石某極速退款。賣家於同年5月2日申請客服介入。天貓平臺根據規則判定駁回石某提出的售貨服務,交易款4789元打款給賣家。

因石某始終不予回覆,也未退還天貓平臺墊付交易款。隨後,天貓平臺起訴至法院,訴請石某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並賠償天貓平臺經濟損失1元。

天貓平臺在訴狀中表示,“打1元官司並非為賠償,而是為了警示惡意行為人和教育公眾。”阿里巴巴法務專家表示。

2019年11月19日,餘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餘杭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石某主觀上存在利用天貓網“先行墊付、極速退款”機制騙取天貓先行墊付款的主觀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提供虛假物流單號申請退款的侵權行為,並實際導致了天貓先行墊付款的直接損失。因此,石某應退還天貓墊付款4789元。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判決中寫道,石某的不誠信行為不僅客觀上造成天貓平臺客服介入處理及後續維權的成本損失,而且如果消費者都效仿石某利用機制“漏洞”進行惡意退款,“堤潰蟻穴,氣洩針芒”,長此以往,必定會增加平臺治理不誠信行為、維護平臺誠信體系的運營成本,還會影響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天猫买家虚构单号骗退款,法院判决书引《后汉书》释法明理

判決書引用《後漢書》古訓,明理釋法。圖片來自網絡

據瞭解,“堤潰蟻穴,氣洩針芒”一句,出自《後漢書·郭陳列傳》。這句話意在警示後人要防患於未然,忽視微小的隱患,很可能會釀成大禍。法院最終判決石某退還天貓平臺墊付款4789元,並賠償天貓平臺1經濟損失1元。

上游新聞記者查詢發現,2019年,餘杭區人民法院還審結了另一起類似案件:被告鄔某以同樣方式騙取天貓墊付的退款而不退回網購蘋果IPAD,被判返還天貓墊付款4858元,並賠償天貓經濟損失1元。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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