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我的媳妇姐


散文:我的媳妇姐


我老婆比我大两岁,是典型的媳妇姐。

我刚参加工作时,她为了照顾我的生活,主动与我领取了结婚证(半年后才正式举行婚礼)。她把我当小弟弟看待,说,你只管搞好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家里的大小事儿都由我负责。

我感到幸福无比,一个劲地点头。我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

其实,我也知道,两口之家也没什么事儿。她无非是想让我有个落脚的地方、好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让我放心大胆地工作和学习,做出一番成绩来。


散文:我的媳妇姐


那时候,我在贺坳乡财政所任管乡员,媳妇姐在朴店乡(我和她的老家所在乡)任团委书记。两地相隔约三十里。

我和她领取结婚证后,朴店乡政府领导给我俩安排了一个套间。这个套间是一间办公室隔成两间房的,面积比较小。里面一间是卧室,外面一间则是聚客厅、餐厅和厨房于一身。

我清楚地记得,我和媳妇姐领取结婚证的当天中午,是在朴店乡政府机关食堂吃的一顿便饭,只是在吃饭时发了一袋喜糖。到了太阳快下山时,媳妇姐就开始在我们自己家中围裙下厨做晚饭。

那时候,煮饭炒菜都用煤炭炉子。媳妇姐用纤纤玉手拿塑料桶接水洗菜,看似一副很老练的样子。我则悠闲地坐在门口走道的椅子上,借着落日的余晖,翻阅一本财政专业杂志。

哎哟!忽听一声惨叫,我连忙跑进厨房,见媳妇姐红颜惨白,娇嫩的玉指淌出了殷红的鲜血。我抓起她的手指放到嘴里吮着,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还是我来做饭吧!我于心不忍,当即作出决定。媳妇姐一听,欢喜地搂着我"啧啧啧"地连亲三下。

其实,我何尝不知,媳妇姐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单独做过饭,她这是在逞能。在娘家,有妈妈和大妹小妹做饭;在乡里当干部吃食堂,也用不着她动手。

为了将饭菜做得更加可口,让媳妇姐满意,后来我还特地买了一本《厨房小窍门》,供二人同时研读,学以致用。不过,男人的手比较重。我经常把盐或其它作料放多了,甚至把菜炒糊了。

看到我满脸沮丧的样子,媳妇姐于心不忍,最终还是从我手里夺走了下厨的权力。她说,男人是干大事的,家务事理应由我们女人做;我要是做得不好,你莫见怪就行。

我冲着媳妇姐很自信地点了点头。

随着时间的推移,媳妇姐做饭的手艺也大有长进。听着"当当当"的、极富节奏感的切菜声,你就不用再为她的手指担心了。她还学会了做馒头、烧饼和老米酒,这些都是我从小就喜欢吃的食物。

尽管媳妇姐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但若她有好朋友来我家作客(特别是后来进城后,她的同事喜欢到我家来玩),我是不会让她下厨的。让她去陪好朋友玩,由我亲自下厨。她们吃着我烧的菜,直夸媳妇姐嫁了个好男人,羡慕不已;临走时还一步三回头,作留恋状。媳妇姐听了欢欣鼓舞,脸上有光,对我百般温柔。


散文:我的媳妇姐


媳妇姐不仅在生活上关心我,而且对我的工作和学习更是鼎力辅佐,让我受益匪浅。

我虽称不上是书香门第出身,但却有着看书看报学习的习惯。业余爱好就是舞文弄墨,从不忍心浪费一点时间。

媳妇姐打从认识我开始,就对我爱好阅读、写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当初我在家种田时,她就听信了她爸的话,说我是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所以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我,并力排众议与我确立了恋爱关系。

我在乡财政所工作的那两年时间里,业余时间大都忙于笔耕,媳妇姐也格外勤奋、辛劳,不仅承包了全部家务,做好后勤工作,而且还要照料幼小的儿子(满周岁后才请了保姆),从没听她说过半句牢骚话。

夏日里,我在房间的书桌上伏案写作,媳妇姐在我背后打扇,还替我插上灭蚊器。冬日里,家中没有取暖设备,她引燃火盆中的炭火,一声不响地送到我的脚边。

我若疲劳了,媳妇姐有时还亲手帮我整理资料、抄写稿件。我写稿起劲时,她特别喜欢坐在我身旁织毛衣。她一边织毛衣一边注视着我"爬格子"的神情,仿佛听到了两颗跳动的心。

不两年,我因在写作方面逐渐有了点名气,被调进县财政局专门从事文秘工作。自此,我自己能支配的时间更少了。特别是在随后的两地分居的三年时间里,我一个月顶多与媳妇姐见上一两次面,更不用说挽上她的手臂逛商店、进影院,实在是让她受了不少委屈。她却用李大钊的话说,爱的法则,即是牺牲的法则。

媳妇姐对我的一片深情和厚爱,可谓情深义重。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和媳妇姐依然是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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