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評價1月28日畢志飛怒斥徐崢,說徐崢(滾出電影圈)


怎麼評價1月28日畢志飛怒斥徐崢,說徐崢(滾出電影圈)

畢志飛髮長文,怒斥徐崢的作為,並批評囧媽的種種操作,是電影圈的利益角逐還是徐崢本人有問題?

這兩天瞭解了一下明星導演徐崢的一些事情,很是吃驚……

徐崢電影可以說是一個“人在囧途”系列,這個囧字更是核心標識,但是你知道嗎,這個“囧”品牌基本是“盜版”過來的,背後有一段心酸的故事。

徐崢參與的囧系列電影,第一部是2010年的《人在囧途》,由徐崢、王寶強主演,導演並不是徐崢而是葉偉民,由武漢華旗影視製作公司出品,擁有電影劇本一切知識產權。

《人在囧途》大獲成功,成為著名品牌,並獲獎無數,華旗公司開始籌備拍攝《人在囧途2》,編劇為田羽生,將《人在囧途2》大綱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徐崢,後來兩個月後向電影局申報電影時,意外發現已被另一家北京公司搶先申報成了《人在囧城》,而編劇署名變成了徐崢、楊慶…以至於廣電總局批覆兩個電影的劇本是一個項目,所以決定對兩個項目暫不公示後來另一家公司宣佈撤銷立項。

2012年12月,華旗公司發現《人再囧途之泰囧》公映,起訴投資方光線公司、徐崢的真樂道公司等五家出品方並勝訴,北京市高級法院和最高法均認定《人再囧途之泰囧》購成對《人在囧途》不正當競爭,判決賠償款500萬元。具體可查看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最高法判決書。

500萬的賠償,比起獲得的利潤來講差的很遠很遠。要知道,當時泰囧票房達到12億多,是當年的票房冠軍,給徐崢帶來了巨大的名和利,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背後有這樣一段很不光彩的歷史。

關鍵是依靠這樣的不正當競爭獲得了巨大名利之後,沒有受到多少社會與各界的批判。影視行業、社會評論的缺失,使得違法成本太低,這顯然助長了不正當競爭與投機取巧之風,也讓原華旗公司的“囧”項目徹底啞火。徐崢後來更是繼續開發一系列“人在囧途”電影,港囧,直到今天的囧媽。

還有一件更奇葩的事,2017年7月28日晚,醉酒的徐崢毆打女記者,連踹只有1米55的倒地女記者的臉三腳,很快成為熱點新聞,但各大新聞下面的熱門評論竟然全是一片“打得好”,引起網友群眾對水軍的極大憤慨

可憐,花旗公司這樣的微小公司和身高只有1.55米的弱小女記者,這些委屈又到哪裡申訴?

剽竊劇本大綱搶先註冊,看到《人在囧途》知名度,明知人家已經立項籌拍《人在囧途2》的情況下,仍然利用自己的明星身份,公然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另起爐灶打造自己的處女作,成功躋身一線大明星,這已經不是“剽竊”,而是光天化日之下“明搶”過來了;醉酒毆打弱小女記者,浮現一片“打得好”之聲,再想到這次疫情國難時期背信棄義遭遇譴責事件,也浮現一片“叫好”“為老百姓謀福利”聲音,徐崢導演的一路真的是常人難以想象,也真是一條“囧”途啊…

看來,徐崢導演有一個很大的長處,就是有一支非常厲害的網絡維護和公關團隊吶。

該批評的得不到批評,該糾正的得不到糾正,恐怕徐崢導演的路只會越來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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