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費停機,幾年後滯納金七千多,你認為是霸王條款嗎?

手機是自己買的,號碼也是自己買的,打電話,流量費都是要收錢的,還要什麼月租費,欠費就停機了,停機就不能用了還要照常交錢,請問這不是弱肉強食的霸主邏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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