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争家产诬告侄子是野种,哪知亲儿才是

他忍不住转头看看左侧骑驴的幼子,家越近,情越浓,当年高堂谢世,他把祖产、房契、田地全留给弟弟,一人南下闯荡,在外乡娶妻生子,十几年没回故乡了,直到妻子病亡,生意不顺,才起了归乡之意。乡音亲,山水熟,他催促脚夫快快行,想起即将重逢的亲弟,他偷拭泪水,弟,哥哥回家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弟弟并没有意想中的热情,反而有些冷淡,分给他父子的住房是当年家里老苍头的小屋,冬不遮顶,夏不避雨。弟弟和媳妇住在当年父母的正堂。他父子俩蜷缩在此,无人问津,更可恶的是家中仆妇看主人脸色,父子俩使唤不动,三餐不继,孩子因冷饿直哭,本想立即拂袖而去,接下来的事,更让他恶心。 亲戚走动之际,他隐隐听闻,乡人都在传自己儿子并非亲生,而是抱养的异姓之子,为了谋占家产。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兄弟之情已难维持。 他去跟弟弟说,当年父母的财产属于自己的那份必须要走。弟弟连敷衍的笑都懒得丢,家产么,别想了。 他怒极,到衙门击鼓鸣冤,衙门公差弟弟已打点周全,到时候一顿棍棒下来,立马能断了哥哥的念想。弟弟万万没想到的是,县令是个古板之人,竟下令用古法滴血验亲。幼子被刺破手指,哇哇哭闹,但父子俩的血液晃晃悠悠融在了一起,密不可分。这下冤情得雪,县令下令将弟弟用扫帚逐出县衙。弟弟气急,他是个不敬天道,不信鬼神之人,滴血之法本就不可信。弟弟回家,扯过亲儿,刺指取血,两滴血在清水里兜兜转转半天,互不干涉,竟是隔着楚河汉界。弟弟大喜,他拽起哥哥再上公堂。他气势汹汹来到县衙前击鼓,把乡人都惊动了,乌压压的人头凑来看热闹。弟弟义愤填膺的控诉,县令不公,他要御前上访,要进京告状。弟弟平素为人霸道专横,欺下媚上,本就不得人心。人群中有人小声鼓囊了一句,说弟媳妇平素与某人相好,说的有名有姓,言之凿凿。人群渐渐众口一词,都愿意作证弟媳通奸一事。县令下令将弟媳羁押到县衙问询,那妇人畏刑,居然将如何与人通奸、生子,吐露殆尽。 弟弟懵了,他打死也没想到,转了一圈,自己才是货真价实的绿帽子王。弟弟暴怒着将媳妇孩子赶出家门,面对乡人如针锥的眼神,实在无颜立足,连夜逃离故乡,家产回到了哥哥手里。 滴血验亲之法传自汉代,据衙门老吏说,亲生骨肉滴血按常理能融合,但如果冬天把容器放置在冰雪上,或夏天拿盐醋擦拭容器,使容器有酸咸味,那么亲生骨肉的血液也不能相容,滴血验亲这事本是虚妄,不能拿来当判案标准。但如果县令不下令滴血验亲,弟弟也不会上诉,弟弟不上诉,那弟媳与人通奸之事就不会被举发。可见便宜不能占尽,做人不能丧了天良,否则终将报应到自己身上。 原文: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资产托其弟而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余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资产也,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决,竟鸣于官。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其赝,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佥曰:其妇夙与其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资产反尽归其兄,闻者快之。按陈业滴血,见汝南先贤传。则自汉已有此说。然余闻诸老吏曰:骨肉滴血必相合,论其常也;或冬月以器置冰雪上,冻使极冷,或夏月以盐醋拭器,使有酸咸之味,则所滴之血,入器即凝,虽至亲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谳。然此令不刺血,则商之弟不上诉,商之弟不上诉,则其妇之野合生子,亦无从而败。此殆若或使之,未可全咎此令之泥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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