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週發生4起,一人喪命! 都是醉酒騎行惹的禍

杭州一週發生4起,一人喪命! 都是醉酒騎行惹的禍 “喝點小酒一時爽,酒後騎車醫院躺”,據杭州交警部門消息,一週以來,杭州連續發生4起因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所引發的交通事故,其中1人因此喪命。4起案例詳情↓↓

一、3月6日13時57分,杭某華未戴安全頭盔,在拱墅區石祥路南側非機動車道內逆向騎行電動自行車,因醉酒駕駛,失去對車輛的操控能力,前輪撞上人行道側石後自行摔倒,造成杭某受傷。二、3月10日凌晨1時34分,萬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濱江區南環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博世電動工具公司南門東側約30米處時,與一輛停放的重型貨車相碰撞,致萬某搶救無效後死亡。三、3月10日21時02分,鄭某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文暉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文暉路大新巷口處自行摔倒在地,造成鄭某受傷。四、3月11日21時02分,陳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在下城區華豐路由東向西行駛時,駛入機動車道後摔倒,造成車輛受損,陳某受輕微傷。

以上4起事故都是由當事人的“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逝去的生命令人惋惜,也敲響了警鐘。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不僅違法,而且危害很大。堅決向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說“不”!(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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