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周发生4起,一人丧命! 都是醉酒骑行惹的祸

杭州一周发生4起,一人丧命! 都是醉酒骑行惹的祸 “喝点小酒一时爽,酒后骑车医院躺”,据杭州交警部门消息,一周以来,杭州连续发生4起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中1人因此丧命。4起案例详情↓↓

一、3月6日13时57分,杭某华未戴安全头盔,在拱墅区石祥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逆向骑行电动自行车,因醉酒驾驶,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前轮撞上人行道侧石后自行摔倒,造成杭某受伤。二、3月10日凌晨1时34分,万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滨江区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博世电动工具公司南门东侧约30米处时,与一辆停放的重型货车相碰撞,致万某抢救无效后死亡。三、3月10日21时02分,郑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文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文晖路大新巷口处自行摔倒在地,造成郑某受伤。四、3月11日21时02分,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下城区华丰路由东向西行驶时,驶入机动车道后摔倒,造成车辆受损,陈某受轻微伤。

以上4起事故都是由当事人的“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逝去的生命令人惋惜,也敲响了警钟。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很大。坚决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说“不”!(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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