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中院“四項措施”全力推進執行工作

巴中中院“四項措施”全力推進執行工作

近日,巴中中院召開2020年度執行工作專題會,著力強化“四項措施”,全力推進執行工作落到實處,實現疫情防控與執行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巴中中院“四項措施”全力推進執行工作

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省法院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重點執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執行工作,堅定信心、敢於擔當,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做到“兩個維護”。

做到“三個明確”,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差距短板,嚴格對照各項指標查找不足,查清根源,逐項剖析原因,確保根源找準;明確任務分解,採取“清單式管理”,將每項指標逐一落實到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確保責任明晰;明確整改措施,嚴格對標對錶,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執行工作提檔升級。

強化“三個統一”,提高執行效率。加強執行指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模式,實現對執行案件、事項、人員扁平化、集約化、可視化管理。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網絡司法拍賣、移動微法院、陽光執行APP等信息化平臺,積極開展文書送達、線上調解、案款發放等工作,切實提高執行效率。

嚴格工作紀律,確保落實落地。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各項工作紀律,牢固樹立責任意識、規範意識、團隊意識和廉潔意識,按照“日督辦、周分析、月總結”工作要求,嚴把時間節點,規範執行流程,全力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執行辦案,確保執行工作落地見效。(楊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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